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公告需补缴煤焦油环保税及滞纳金合计6.57亿元,公司认为煤焦油已销售综合利用、未直接排污,仅因缺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证明便补缴。该笔支出影响重大,为何未按法定途径向税务机关申诉或提起行政诉讼?请说明未通过合法渠道维权的具体原因。
董秘回答(华菱钢铁SZ000932):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本次补缴是根据相关要求,对涉税事项展开自查的结果。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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