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宣判护民生,司法为民解“薪”忧!
洋县法院龙亭法庭审结三起劳务纠纷
为农民工追回欠薪
以法治力量守护劳动者 “薪” 安
近日,洋县法院龙亭法庭高效发力,集中对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法庭始终秉持 “如我在诉” 司法理念,为农民工兄弟撑起维权 “保护伞”,帮助他们成功追索劳动报酬,以公正裁判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收获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均聚焦农民工最关心的劳动报酬问题。每一起案件都经过法庭严谨细致的审理,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以程某诉金某、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为例:2023 年初,程某经人介绍,远赴四川省某县,在金某、黎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挥洒汗水,干起了泥工和钢筋加工的苦活累活。双方当时仅对务工地点、工期、工序和工资标准等事宜做出口头约定。转眼到了年底,工程结算完毕,可程某的五万余元劳务工资却被二被告一拖再拖。
多次上门催要无果后,无奈的程某只能拿起法律武器,将金某、黎某诉至洋县法院。
法庭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细致核查证据、梳理案件脉络。法院审理认为,程某已按约定提供劳务,二被告作为用工方,理应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二人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已构成明显违约,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最终,法庭依法判决金某、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程某支付拖欠的全部劳务工资。
一次集中宣判,胜过百次普法宣讲。
这种 “批量式” 审理、集中化宣判的模式,不仅大幅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审判效率,更能充分发挥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的示范效应。此次集中宣判,是洋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守护劳动者 “钱袋子” 的生动实践,是落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 的具体举措,更是延伸新时代 “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有力探索,向全社会传递出法院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法官寄语
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
法官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维权一定要趁早,权利的行使有着明确的时效限制。一旦遭遇劳务纠纷,要第一时间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莫因拖延耽误维权时机。
同时,务工时务必增强证据意识,尽量与用工方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等关键信息。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妥善保存结算单、欠条、考勤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凭证,为日后维权留存充足证据。
此外,法官也告诫广大用工单位和个人:诚信是立身之本,务必恪守承诺,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切勿无故拖欠、克扣。对于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洋县法院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筑牢农民工的维权防线,全力守护每一位劳动者的 “薪” 安。
编辑:贾珮椄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