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曲忠芳 北京报道
在东方电气集团的机叶片“黑灯产线”上,无人运输小车来回穿梭,机器人自主上料、机床自主加工、设备自主检测;在天津港,一辆辆自主研发的L4级无人驾驶运输车自主装卸集装箱;在三星堆博物馆,AI成功实现青铜神兽和顶尊跪坐人像的虚拟修复,并让两件文物“合体”;在北京“大家的家”养老社区,护工穿戴外骨骼机器人减轻日常照护工作中的负荷;在BOSS直聘平台,大学生通过AI模拟面试提升求职通过率……这些真实发生的场景,不仅是单个组织或个体的数智化升级缩影,更是我国“人工智能+”行动深入推进的生动写照。
人工智能正以迅雷之势嵌入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并已释放出降本增效、变革创新的价值。
据中国信通院最新数据测算,2025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有望超过1.2万亿元。近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进一步为“人工智能+”行动指明方向。会议在部署2026年经济工作的八项重点任务时,明确提出“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完善人工智能治理”。这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发展正迈向全面深化、注重应用与安全治理并重的新阶段。
产业融合:催生新质生产力
自今年以来,《中国经营报》记者团队在陆续走访北京、上海、成都、天津、贵州等城市,调研企业数字化的过程中,直观感受到AI大模型技术的普遍使用,同时人工智能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AI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并不只是简单的工具叠加,而是通过AI技术实现智能规划、自我优化、工具整合等功能,对产业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颠覆性改造,催生新业态、新模式,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其中,制造业成为“人工智能+”融合应用的重要战场。在四川领克的西南核心制造基地,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AI算法已广泛应用在焊点质量管理、AI视觉质检等场景中。在生产环节,数百台机械臂精准协同,焊接参数实时动态优化;在质检环节,工业相机能够在毫秒间完成数据分析和处理,实时识别缺陷,保障检测准确率;此外,车间到机房之间需要低时延、高可靠的专网来保障数据的快速传输,确保智能制造车间的高效运行。
在天津走访调研时,记者观察到,港口大模型、工业检测大模型、制药大模型、教育大模型等各个行业垂直大模型已纷纷“上岗”。在传统化工领域,中国化学天辰公司实现了AI大模型的私有化部署,构建起“天辰AI平台”,覆盖办公、设计、党建等多个领域,不仅实现了制度检索、项目管理、设计选型等环节的智能化,而且依托大模型智能推荐仪表选型,加速设计流程,显著提升了工程师效率。
中国信通院人工智能研究所所长、党总支书记魏凯指出,2025年,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处在从技术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转折点。大模型、智能体等新技术加速演进,人形机器人、AI手机等新产品不断涌现,人机协作、模型即服务等新业态层出不穷,产业赋能应用提速,我国已形成覆盖基础层、框架层、模型层、应用层的完备人工智能产业体系,产业规模超9000亿元,企业数量超过6000家,整体位居世界前列,发展优势日益显现。
魏凯进一步表示,大模型、智能体无论是专用还是通用、面向B端还是C端,都还处在发展初期,其任务规划的可靠性、与现有业务系统对接的复杂性,以及权责界定等难题依然突出。真正形成强大生产力,不仅有赖于基础模型的进一步进化,而且要与领域专有数据和流程进行深度结合。
关于如何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在今年8月底,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已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具体为开展“人工智能+”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全球合作六大重点行动,分三阶段实现总体目标,其中第一个时间节点即为2027年,旨在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六大重点领域的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无疑将成为“人工智能+”行动承上启下、加速深化的关键一年。
完善治理:筑牢安全底线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强调“人工智能+”深化拓展的同时,首次在明年经济工作重点中提出“完善人工智能治理”,这体现了对AI技术“双刃剑”特性的清醒认识和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定力。高水平的治理体系,是确保“人工智能+”行稳致远的关键。
记者梳理发现,我国近年来在AI治理领域已取得显著进展,形成多层次的政策法规体系,走在全球前列。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人工智能法律政策图景研究报告(2025年)》总结称,我国互联网领域的综合立法为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业态的共性问题提供了基础法律框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首次纳入“AI深度合成”,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对数据领域的全方位监管、治理和保护。
在综合立法的框架之内,针对人工智能发展的重点问题,制定了“小快灵”规章。比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从源头上对技术研发和应用设定了合规边界,要求服务提供者对训练数据的合法性负责。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在加快探索相关立法,为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芜湖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促进办法》等地方性政策法规。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强治公开表示,2025年是人工智能治理转折的重要时间节点,治理从框架原则向务实行动转变,亟须构建适应技术演进与国际竞争的公平有序治理体系。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源指出,目前国家层面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体系特点可以概括为:顶层政策驱动、“三法两条例”数字基础设施法律支撑、部门规章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先行。
王源进一步向记者表示,人工智能技术还在发展初期,但是其迭代能力和发展速度远超传统产业,“完善人工智能治理”目前主要应围绕确定以人为本的基准和划定“负面清单”红线,而不是过多干预技术细节和框定市场模式和产业方向。对于不能做的事情给予立法指引,以利于产业更早地布局。以“负面清单”限制或者禁止的人工智能行为和大模型开发与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为主进行审慎治理,是否进行综合性人工智能立法将是2026年国家层面讨论的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