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并提出必须遵循的“六个坚持”重要原则。其中,“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这一原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习近平经济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新征程上推动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青海而言,必须将“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有机结合起来,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独特优势,将其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大背景中,从新的历史方位、新的使命要求、新的战略任务和新的责任担当四个维度加以系统理解和扎实贯彻,从而在纵深推进和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一、从新的历史方位看:把握时代坐标,夯实统一大市场根基
当前,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的持续释放成为驱动增长的核心引擎。青海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面临投资稳定增长压力加大、消费持续恢复承压明显、招商引资亟需提速提质等挑战。在新的历史方位下,纵深推进、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青海破除发展障碍、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
一是以“立”明规则,健全市场基础制度。青海对标国家部署,制定实施了《青海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工作方案》,提出7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并率先出台《青海省不适宜市场主体名称纠正办法》,旨在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秩序。二是以“破”清障碍,整治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围绕破除影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障碍和隐性壁垒,青海深入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建立“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行为问题线索”自查整改机制,核查整改妨碍经营主体准入、违规设置地方保护条件、妨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等方面多条问题线索,致力于打破无形的“围墙”。
二、从新的使命要求看:服务国家战略,彰显青海特色担当
青海在全国发展大局中肩负着维护生态安全、稳定能源供给、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重大使命。这就要求青海必须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找准定位,将国家所需、青海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有机结合。
一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探索绿色市场路径。青海正积极融入“东数西算”国家布局,在全国首发5项绿色算力地方标准,并建成全国首个零碳数据中心,大数据产业与绿色发展有机融合。同时,健全完善电力市场体系,推动绿电绿证交易规模持续扩大,让“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在统一大市场中得以实现。二是强化能源保障,建设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青海省能源局专门制定《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局内任务分工表》,规范风电、光伏等领域的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建立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体系,为清洁能源发展营造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三是深化区域协作,拓展发展新空间。青海积极推动兰西城市群市场一体化建设,建立青川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积极推动甘青两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通过区域协同,青海能更好地整合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参与竞争与合作。
三、从新的战略任务看:聚焦“五统一、一开放”,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契机,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公平参与的壁垒。
一是统一市场基础制度,保障公平准入。青海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并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修订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统一要素资源市场,化解融资难题。青海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例如升级建设“青信融”平台,探索建立“碳账户”,运用碳减排信用大数据为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助力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助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三是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稳定企业预期。青海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涉企行政检查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上线运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助力企业高效便捷开展信用修复,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从新的责任担当看: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践行“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对青海的治理能力和责任担当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干字当头,实字为要”,推动政策红利从“纸上”落到企业“账上”。
一是做耐心有为政府,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青海接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近年来梯次推出营商环境改革1.0至4.0版,营商便利度大幅提升。通过常态化开展助企暖企行动,健全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切实帮助企业化解发展难题。二是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培育产业发展生态。面对严禁使用特殊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的新变局,青海聚力创新招商模式,强调要引进耐心资本,运用产业基金招商、场景招商、数据招商等方式。这要求地方政府从比拼政策优惠转向比拼产业生态和专业服务。三是秉持法治精神与守信践诺,提振投资者信心。青海高度重视政府诚信建设,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着力化解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青海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青海必须牢牢把握“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这一核心要义,从新的历史方位中找准方向,从新的使命要求中彰显价值,从新的战略任务中明确路径,从新的责任担当中激发作为。纵深推进、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作者单位: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