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5日丨力量发展(01277.HK)发布公告,2025年12月4日,力量秦皇岛及力量山西(均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二、卖方四(统称“2025年经调整物业卖方”)以及遵义实地订立第六份补充协议,据此(其中包括):(i)所有尚未完成产权转让登记的物业(“2025年终止物业”)将不再出售予力量秦皇岛,而2025年经调整物业卖方与力量秦皇岛就2025年终止物业于2022年物业购买协议(经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协议、第三份补充协议、第四份补充协议及第五份补充协议修订)项下的权利与责任自第六份补充协议生效日期起终止;及(ii)力量山西同意收购,而遵义实地同意出售太原实地100%的股权(“太原实地收购事项”),总代价为人民币3.84亿元(“股权代价”),并以2025年终止物业已付金额抵销。于该等抵销后,力量山西应付予遵义实地的股权代价余额约为人民币1.30亿元。同日,力量山西与遵义实地已就收购太原实地100%股权的条款订立股份转让协议。
2025年12月4日,广东实地及力量秦皇岛与实地及北京实地订立债务偿还合约,据此(其中包括),力量秦皇岛同意收购,而北京实地同意出售东直门物业,包括(i)东直门3110号物业,代价为人民币4510万元;及(ii)东直门3111号物业,代价为人民币4123万元(合共人民币8633万元)(“东直门物业总代价”)。订约方同意(a)为完成东直门3110号物业及东直门3111号物业的业权转让,北京实地的相关应付税项人民币1105万元(以转让东直门3110号物业)及人民币489万元(以转让东直门3111号物业);(b)北京实地的应付债务人民币1350万元将由力量秦皇岛及广东实地代北京实地支付。在从东直门物业总代价中扣除上述所有款项后,力量秦皇岛及广东实地就东直门物业的应付代价净额为人民币5689万元(“东直门物业代价净额”),该款项将以2024年应付款项抵销。由于东直门物业代价净额高于2024年应付款项,各方同意将剩余款项人民币283.52万元用于抵销实地根据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应向集团支付的款项(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