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明科技”)12月3日披露公告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春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告显示,张春在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48%,已完成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上限。
减持计划实施详情
宝明科技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张春计划自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12月2日(即预披露公告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1548%。公司近日收到张春出具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实施完毕。
公告指出,张春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两部分:一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间接持有并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二是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持股变动:无限售条件股份基本减持完毕
从持股变动情况来看,减持前张春合计持有宝明科技股份112.8141万股,占总股本0.62%;减持后持有84.8141万股,占总股本0.47%,累计减持28万股,与计划减持上限完全一致。
具体来看,张春本次减持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减持前其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30.5902万股,占总股本0.17%;减持后仅剩余2.5902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总股本比例降至0.01%。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仍为82.2239万股,占总股本0.45%。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 | 本次减持后持有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张春 | 合计持有股份 | 1,128,141 | 0.62% | 848,141 | 0.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5,902 | 0.17% | 25,902 | 0.0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22,239 | 0.45% | 822,239 | 0.45% |
注:数据来源为公司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为四舍五入导致。
对公司影响:不改变控制权及治理结构
宝明科技强调,张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已按规定进行预披露,减持情况与此前计划及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告同时指出,张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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