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3大类,包括:饼干、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延伸抽检样品、饮料。抽检样品共计1029批次,其中合格1000批次,不合格29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保健食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装量差异];餐饮食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糕点4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酸价(以脂肪计)(KOH)、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食品添加剂1批次[不合格项目:水不溶物(以干基计)];食用农产品17批次[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噻虫胺、噻虫嗪、多菌灵等]。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网络抽检食品及生产企业在异地的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