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必行更需久久为功
——代表共话检察普法,共践法治宣传教育新使命
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信仰,而普法正是连接法律条文与民众认知的桥梁。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聚焦刚刚于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特别邀约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讲述他们参与检察机关普法宣传活动的亲身实践与温暖细节。从创新形式的校园普法到通俗易懂的社区普法,代表监督与检察履职如何同向发力、协同增效?推动普法工作从“大水漫灌”走向“精准滴灌”,从阶段性活动走向常态化机制,又需要凝聚怎样的社会共识与行动智慧?
代表们的观察与思考,既是对实践成效的生动注脚,更是对未来路径的深入探寻。我们期待,通过这些真知灼见,让更多人感受法治温度,也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深入实施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共同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淮安市新安小学党委书记张大冬:
检校合力优化校园法治建设
张大冬代表“法治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11月1日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其明确的“终身法治教育”要求,与江苏省淮安市新安小学深耕校园法治建设的理念不谋而合。作为学校党委书记,我见证着检校合力以项目化实践推进法治教育、为孩子们筑牢成长“法治屏障”的全过程。
2021年“六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少先队员回信,勉励孩子们从小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为落实回信精神,我校与淮安区检察院联手打造“法治心安”普法品牌,3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将宪法教育融入校园日常。
我们传承新安旅行团抗日宣传的光荣传统,在检察官指导下组建有50人参加的“小好汉法治故事宣传团”。检察官结合经典名著中的情节创作宪法故事,挖掘新安旅行团抗日故事中的法治元素,让红色教育与法治教育相得益彰。宣讲团定期在校内及社区开讲,每学期期末的“法治故事大王”展演,已成为校园法治文化名片。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新安小学,为孩子们讲授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法治副校长更用“沉浸式”课堂点亮法治之光。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开展宪法、防欺凌主题教育,组织学生走进宪法教育馆,通过宣誓、互动游戏感受宪法权威。“宪法主题绘画”征集活动激发了学生学法热情;宪法展板、图书角等阵地,让校园处处浸润法治气息。
检察官还是平安校园的“硬核”监督员。他们定期驻校指导完善规章制度,聚焦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防性侵专题教学,提升学生自护能力。针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我们邀请检察官为教职员工和家长讲授“法治第一课”,构建起家校社协同防护网。
在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浸润下,法治信仰的种子愈发茁壮。如今,“法治心安”品牌已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事例。检校同心的项目化实践,让宪法精神扎根童心。我们将以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为新起点,持续深耕法治沃土,让每一颗“小好汉”种子都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
(整理:本报记者管莹 通讯员张士海)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德芹:
创新普法形式让法律“活”起来
杨德芹代表又即将迎来国家宪法日。在这个深刻感受宪法尊严、沐浴法治阳光的日子里,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如何让这部厚重的法律“活”起来,“走”进群众心里,是我长期关注的话题。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举行宪法宣传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2024年,我有幸参与了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制作的法治宣传片《追“鲟”》的拍摄工作。这部以长江生态保护为题材的法治宣传作品,通过生动的案例和感人的故事,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影像语言,让观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这种创新的普法形式,突破了传统法治宣传模式,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积极探索。
在参与拍摄中,我深切感受到法治宣传教育正在发生深刻变革。过去,法治宣传多以发放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为主。如今,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创作了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这些作品既保持了法治宣传的专业性,又增强了生动性和感染力,使法律知识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特别是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上,检察机关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例如,宜昌市检察机关开发了模拟法庭、案例研讨等实践性法治教育课程,让学生们通过亲身体验来理解法律知识。这种参与式、互动式的普法方式,显著提升了法治教育的实效。
当前的法治宣传教育仍面临新的挑战。我建议,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将优质的法治宣传作品带入校园;加强数字化普法平台建设,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兴传播方式提升普法效果;完善社会协同机制,构建多方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作为人大代表,我将持续关注并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普法形式创新,提升普法实效,让法治精神真正深入人心。
(整理: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蔡航)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沽源县长梁乡大石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喜玲:
“炕头上的宪法课”暖人心
孙喜玲代表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我深切感受到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法律的氛围日益浓厚。特别是通过与河北省沽源县检察院的多次接触,我看到了基层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方面的扎实努力与创新实践。
河北省沽源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村民家中进行普法宣传,检察官坐上炕头为村民讲解宪法知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沽源县长梁乡目睹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炕头上的宪法课”。几位村民围坐在炕头,检察官一边解答着土地承包的法律疑问,一边讲述着宪法赋予的权利。这一幕,就是新时代普法工作的生动缩影。
沽源县检察院打造的“沽检普法”品牌,成功破解了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难题。通过“线上+线下”双轮驱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普法新模式。线上,运用短视频、图文等新媒体形式,将法律条文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推出的129期普法内容覆盖上万人次;线下,“群众吹哨、检察报到”机制让检察官成了“移动的普法站”,在解决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普及了法律知识。
更难得的是,他们将普法工作系统化、制度化,例如该院的“金莲花”未检工作室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发系列法治课程,让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法治信仰;建立普法效果追踪机制,定期回访确保普法落到实处。
结合刚刚施行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我对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推动普法资源向基层倾斜,支持更多像“沽检普法”这样的普法品牌成长壮大;二是鼓励更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动身边群众学法用法。
我相信,随着越来越多基层普法创新实践的涌现,宪法精神必将在中国大地深深扎根、枝繁叶茂。
(整理:本报记者曹娟 通讯员李玉萍 任嘉维)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湖州太平微特电机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施文美:
“共联检察”共绘全民普法新图景
施文美代表作为基层全国人大代表,我多次参与检察机关举办的宪法宣传活动,无论是“共联检察”站点的公开听证,还是桑基鱼塘边的司法保护宣传,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的普法实践让我深切体会到,检察履职与代表监督协同发力,是法治宣传教育落地见效的关键。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双林二中开展场景模拟普法。南浔区检察院开通精准普法“绿色通道”,通过“共联检察”工作室收集不同群体需求,定制专属宣传服务,构建的“专业化普法+社会化联动”体系成效显著。该院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会签协作机制,联动长三角沿线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普法,形成资源共享的普法合力。
相较于传统单一的普法模式,南浔区检察院“精准对接+场景融入”的做法更显温度。乡村里,“检爱·童心”工作站为孩子们提供法律咨询与司法救助;企业中,大数据排查线索点对点宣讲法规……一系列举措让法律走进群众生活场景。
为让普法更接地气,我建议检察机关深化“代表走访收集需求+检察定制内容”机制。例如,聚焦老年人防诈骗、农民工维权等热点,用乡音普法、上门讲解让法律听得懂、记得牢;针对未成年人、企业职工等群体开展常态化需求排查,建立服务档案,以“点单+派单”模式精准对接需求。
构建“三维宣传网”同样重要。建议以“共联检察”为核心,将“以案释法”融入赡养纠纷等民生案件;以代表联络站为阵地,定期开展“检察答疑+代表接访”;以数字平台为延伸,在公众号开设普法专栏,推送图文、短视频等内容,让群众随时学、随处学。
全民普法是久久为功的民心工程。作为人大代表,我将继续发挥桥梁作用,与检察机关一道在精准普法上出实招、常态宣传上求长效、社会参与上聚合力,让宪法精神融入生活每个角落。
(整理:本报记者史隽 通讯员王珊珊)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宁安市玄武湖大米专业合作社销售经理陈雨佳:
希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乡村蔚然成风
陈雨佳代表作为扎根黑土地的基层人大代表,我最懂乡亲们的急难愁盼。种粮怕假种子坑害,发展愁商标被冒用,务工忧薪酬难兑现。农民对法律的需求大多在生产生活里,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的“精准普法”,在宁安大地上正化为生动实践。
黑龙江省宁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向群众宣讲宪法知识。黑龙江省宁安市检察机关紧扣农民法律需求,开展黑土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三进三问”调研,为农民量身定制涉农法治“套餐”——进稻田问种植难题,进合作社问维权需求,进集市问务工困惑。在火山岩稻田边,检察官对照《涉农公益诉讼实施方案》讲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规定;在合作社里,检察官用商标侵权案例解读知识产权保护法条。“群众点单、检察接单”的法治实践,让法律条文真正长在了田间地头。
牡丹江市检察院检察长任鸿亮的话让我深有共鸣:“普法既是为了人民,也要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了多方普法责任,这绝非检察机关的“独角戏”。
结合基层实践,我有三点建议:一是建强“检察+代表+行政部门+村组织”联动平台,组建由检察官、农技员、村干部组成的普法队伍,借“宪法宣传周”“春耕普法月”开展集中宣讲。二是推行“检察+代表”常态化机制,每月在村委会设立固定宣传点,用以案释法、知识问答等方式让乡亲随时学、随时问。三是将法律服务融入乡村网格,依托网格员和代表联络站,把法律帮助送到家门口。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让“普法”有了刚性保障,但法之必行更需久久为功。如今走在村里,越来越多的乡亲养成了遇事找法的习惯,合作社用商标法守护“玄武湖大米”品牌,种植户凭农资监管条例维权,农民工靠劳动法讨回薪酬,这些变化正是宪法精神扎根乡村的最好证明。
学习宣传宪法,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希望检察机关持续以法律监督为抓手,带动各方形成普法合力,让宪法精神浸润黑土地,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乡村蔚然成风,用坚实的法治根基,托举起乡村全面振兴的美好未来。
(整理: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孔蓓宇 王宇航)
全国人大代表、赊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贤:
推动宪法精神走进生活扎根人心
王贤代表法治宣传不是单向灌输,而是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案例,让宪法精神走进生活、扎根人心。近日,我参加了河南省社旗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的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座谈会,感触颇深。
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该县大冯营镇艾草产业园,向职工宣传保障工人权益法律法规。从“送法进企业”的精准辅导,到“宪法进乡村”的田间宣讲,我多次参与社旗县检察院组织的“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亲历并见证着法治宣传的创新实践。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今年的10月17日“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这一天,我与检察官携手走进赊店酒乡小镇,以“非遗+普法”的新颖形式,将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与酿酒技艺传承融为一体,以鲜活的故事进行普法,游客们听得入神、记得牢固。
参与河南省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巡回宣讲时,我看到有的检察干警坚守控申一线十余年,既用法律解“法结”,更用真情化“心结”,这种对控申检察工作的“执着、温度、担当”深深打动我。我认为这种将普法融入矛盾化解的做法,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感受法律温度,比单纯说教更有说服力,也正是“谁执法谁普法”的生动实践。
普法需多方协同发力。因此,我建议检察机关要发挥专业优势,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田间案例、家常道理”;人大代表要当好桥梁,收集群众需求让普法更接地气;基层组织要搭好平台,让普法融入日常。
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刚性保障,希望检察机关以其实施为契机,持续发挥主力军作用,带动社会各方形成普法合力。让精准普法的春风吹遍工厂车间与田间地头,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以润物无声的法治滋养,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整理: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