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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为何参劾庐江知县吴燮和

(来源:新安晚报)

转自:新安晚报

  《曾文正公年谱》 

  清同治二年(1863)七月二十七日,负责督办江南军务、统筹大江南北水陆各军的钦差大臣曾国藩,向清廷提交了一份《特参庐江县知县吴燮和贪劣科派请予革职折》,称吴燮和“办理防守中营私舞弊、私收亩捐钱米、欺骗上司”等,“奏请革职查办”。

  吴燮和,号云瞻,江苏上元(今江苏省江宁县)人。同治元年(1862),以“同知衔署安徽庐江县事候补知县”,即以五品衔的知府副职身份代理庐江县知县。岂知上任两年不到即遭参劾,被革职离任。

  受命于危难之时

  清黎庶昌《曾文正公年谱》记载:“十八日(同治二年三月),苗沛霖复叛,引其党围攻寿州。十九日,贼大股围攻庐江县。四月,公调鲍超、刘连捷等军援六安。十二日,驰摺奏石涧埠、庐江、桐城、舒城六安州先后解围情形……”

  咸丰八年(1858)“三河大捷”后,太平军在皖中地区的兵力十分强劲,和州、含山、巢县相继失守,庐江县城岌岌可危。同治元年(1862)初,吴燮和受命于危难之中,出任庐江县代理知县。

  清光绪《庐江县志》,对当年太平军“大股围攻庐江县”,关于知县吴燮和有详细记述:同治元年(1862)十一月十九日,巢县陷。庐江知县吴燮和急命组织防御。此时吴长庆、王占魁正奉命回乡招募乡勇,吴燮和便请示将二人暂留庐江协助守城。同治二年(1863)三月初一日,湘军梁美材奉命北上途经庐江时,吴燮和亦恳请梁美材部暂留协防。

  三月十九日,太平军大股围攻庐江县城。四月,(太平军)忠王部将遣部队自城东至城西修筑营垒。吴燮和与众将商议:“若贼军堡垒建成则据险难攻,城围必难解除。我愿亲率一支部队出击。”于是吴长庆、梁美材各留两成兵力守城,亲率四成部队迎击城东敌军主力;另拨四成兵力交吴燮和指挥。当夜梁美材、吴长庆兵分两路,派亲兵小队在城外佯攻呐喊。城东敌军恐西路有失急忙西援,中途遭吴燮和领兵伏击溃败;西路敌军闻东线告急亦往援,同样中伏被截。两路敌军首尾难顾各自逃窜……此战擒斩近千人,缴获军械旗帜无数。

  太平军围攻溃败,逃离庐江,县城完好保全。于是,吴燮和随即招徕、安顿逃亡在外的百姓,并捐出自己的“养廉银”(清政府发给官员个人的高额补贴)为他们提供耕牛和种子,让百姓能够及时耕种,同时继续操练民团乡勇,做到有备无患。

  “设局亩捐”获罪

  五月,战事稍息。岂知,七月二十七日曾国藩即向清廷提交一份《特参庐江县知县吴燮和贪劣科派请予革职折》,其奏折称:

  同治元年(1862)冬,庐江县防务紧急。曾国藩命代理知县吴燮和大量采购粮食,允许其作为正当开支报销。同时明确批示:除非贼匪(太平军)围城、粮道完全断绝,否则不得动用库存粮米。

  次年(1863年)三月,太平军围攻庐江县城,四月退去。吴燮和与吴长庆联合禀报:守城期间因存粮不足,且四乡无法购米,动用了仓库存米五百余石。曾国藩当即批准,免予补还。岂知到五月,吴燮和又上报称采购了四百五十石米,每石报销制钱四千九百五十文(约合今人民币900元)。曾国藩认为报价过高,责令说明具体采购时间。吴燮和随后回复称是三月贼匪攻城时紧急采购。但这一说法与此前“四乡无米可买”“仓中有存米”的汇报完全矛盾。

  与此同时,曾国藩又听闻吴燮和曾私自要求百姓捐米。于是便命安徽省布政使司派员暗访。暗访调查反馈:吴燮和在县境东、南、北三乡设立捐局,要百姓按每亩田捐米一升(无米者折钱四十文),“三乡共计敛钱二三千串、米数百石”。

  对此,吴燮和称:因去年冬季守城防务挪用公款导致亏空,故于四月设局亩捐,所收钱、米,都提交收支清单至司衙(省布政使司)。

  奏折最后写道:“核与委员查复,数目稍有不符,而按亩派捐,属实。军米一项,虽查有采买之说,究未知有无其事。……吴燮和又于四月禀请缓收上忙,以纤民困,何得私收亩捐钱米至二三千串之多?所有特参贪劣知县缘由,谨会同安徽抚臣唐训方具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特参”特办。仅数日,内阁奉上谕,“同知衔署安徽庐江县事候补知县吴燮和,于上年贼匪窜扑该县,办理防守,挪用存仓米五百余石,经该督批准,免其买补还仓,辄敢以重价捏称采买,含混报销,且敢藉端科派民间,并私收亩捐钱米至二三千串之多,实属狡诈贪鄙,甚为可恶。吴燮和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自古功过不相抵

  吴燮和革职离开庐江县22年后,成书于光绪十一年(1885)的《续修庐州府志》中记载:“吴燮和,号云瞻,上元人,明干有为。同治元年知庐江县事。时粤贼由金陵来犯,城中兵力单薄,流亡未集。适有援庐州军三营过境,燮和泣留助战,设法筹饷,昼夜登陴巡守,邑城获全。捐廉修东关通道桥,清丈田亩,有条不紊。后以他事被议去任,邑人追思不忘。”

  清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和《庐江县志》记载详略有异,但共同记载了一个史实:吴燮和在太平军进犯庐江县城时,积极组织兵力协助守城,设法筹措军饷,并日夜登城巡视防守,最终保全了县城。战后他捐出个人的“养廉银”修缮东关通道桥,主持清丈田亩等事务,处理得有条不紊。离任后,当地百姓仍长期怀念他的功绩。

  地方志是“官修书”,乃“一方之全史”。相继成书于光绪十一年(1885)的《续修庐州府志》《庐江县志》,距同治二年(1863)太平军侵犯庐江县城仅时隔22年。

  旧时能参与纂修地方志书者必为地方学官(教谕、训导),及本土塾师、耆老等,他们的年龄最低也有40岁。也就是说《续修庐州府志》和《庐江县志》的编纂者基本是出生、成长在咸丰、同治年代的人,对同治年间相关史实内容的收录与记载应该是准确无误,“时近则迹真”。

  吴燮和出任庐江知县,系受命于太平军“大股围攻庐江县”危难之中。作为一县之长,日夜登城巡视防守,亲率部队出击迎敌。战事稍息,捐出自己的“养廉银”给百姓购买耕牛和种子,让能够及时耕种,修东关通道桥……百姓切身受益,故他离任后“邑人追思不忘”。

  然“自古功过不相抵”,这一原则在政治、法律及社会治理中均有深刻体现。

  曾国藩是个争议甚大的历史人物。但毋庸置疑,作为“晚清第一名臣”,他一生坚持“清廉做官,朴素为人”的廉政文化还是值得肯定的。清朝末年,曾国藩洞悉政情利弊、民生疾苦与武备弊坏,目睹时局危急而政风颓靡,遂果断奏疏“匡正时弊,严肃法纪”,其重要举措之一就是从严整顿吏治。当知晓吴燮和私自“设局亩捐”时,尽管他守城有功,但仍将其作为“从严整顿吏治”的典型,将其参劾革职,足以看出曾国藩力求挽救濒死清朝之良苦用心。

  至于府、县两级地方志书详细记载吴燮和在庐江县任职期间的所作所为,并将其归类于“名宦”垂名后世,这就是“是非自有公论,功过后人评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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