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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府院联动 推进纠纷实质化解

(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行政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容易影响党群关系、社会和谐。近年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部署要求,从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平安白城建设的角度出发,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抓好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工作,推动受理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败诉率逐年下降。今年上半年,行政机关无败诉案件,实现白城地区行政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一、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是行政争议解决的核心价值追求。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解决真问题、化解真矛盾”为核心,既实现法律程序的终结,又彻底平息矛盾纠纷,最终达成行政机关与当事人的良性互动。   切实保障群众诉权。全市法院不断强化“如我在诉”意识,严格按照“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原则,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通过简化立案流程、明确立案登记标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一律当场立案;对材料不全的,落实一次性告知补正制度,及时指导补正;对明显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出具书面裁定。同时,对进行行政诉讼有困难的群众,主动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2024年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16件(次),“告官见官”渐成常态,进一步提升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2023年,在镇赉县法院审理的一件涉及民生领域的非诉执行案件中,镇赉县政府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各涉案部门负责人积极磋商,促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此外,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行政案件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就行政机关如何更好履职尽责等进行交流,努力将每一场庭审都打造成“法治公开课”。   全力压降行政机关败诉率。白城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压降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专项行动,通过抓实“两个一律”(即对于诉至法院的行政纠纷,一律由中院提级对接两级政府开展工作,一律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沟通),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机关败诉率持续下降。2024年,我们对诉至中院的18件案件,在诉前与有关政府会商并提出建议,均被采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二、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充分发挥监督支持作用   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规范行使执法权,是行政审判的重要任务。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推动行政机关优化治理行为,最终实现“个人权益保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社会和谐稳定”的多元共赢目标。   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对49件在立案审查阶段发现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存在明显瑕疵的案件,均建议行政机关启动“自我纠正”程序,帮助行政机关避免败诉风险。如通榆县法院在办理冯某、潘某诉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证的案件中,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隐瞒离婚事实、婚姻登记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等问题,建议通榆县民政局启动“自我纠正”程序进行调查,推动健全完善行业管理规范。   发挥司法建议作用。2017年以来,我们连续8年向白城市政府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及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对年度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提出针对性建议,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同时,全市法院通过个案审理,注重深挖行业性风险隐患,近三年来,向行政机关发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26条。   认真做好法律培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认真解答行政机关的法律咨询,帮助行政机关化解法律难题。三年来,全市法院开展“以庭代训”50余次,其中,邀请省高院行政庭资深法官就集体土地征收及工伤保险领域案件进行授课并开展座谈;去年,我们在白城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4次集体学习会议上,对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作专题辅导授课,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优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落实“抓前端、治未病”   实现“争议少发、矛盾化解在萌芽、官民关系和谐”的治理目标,是人民法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从“被动应对争议”转向“主动预防矛盾”,通过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作出前、实施中堵住风险漏洞,从根源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   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参与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建立“法官+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推动资源整合、力量集合、手段聚合,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件数量和诉前实质化解率。去年以来,市、县两级召开府院联席会议87次,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收案69件,化解52件,化解率为75.36%。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数量逐年下降。   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年初,我们与白城市政府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两级法院与检察、公安等部门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交流互动,统一行政复议审查和行政诉讼裁判尺度。同时,两级法院在接收行政诉讼案件材料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工作,对行政复议相关程序事项进行释明,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途径解决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大安法院与大安市政府、市检察机关制定《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方案》,推动实现降低行政复议案件发案量、纠错率。   认真做好调解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行政诉讼全过程,今年上半年,通过推动落实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多做案外调解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案件调撤率。其中,在办理王某、王某甲诉洮南市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中,由于案件涉及洮南市化工产业园区建设,承办法官诉前即开展调解,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诉讼中继续开展调解;调解未果作出裁判后,鉴于一方当事人仍有调解意愿,法官又组织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在未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为推动建设法治白城、平安白城、和谐白城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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