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秀 街坊秀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坊资讯 »

泰禾集团原女高管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6件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通报指出,“黄某受贿案,被告人以加入某公司获取劳动报酬的方式受贿赂,是新型受贿政商’旋转门”的典型表现形式。" 

根据判决文书,上述黄某即为原泰禾副总裁、原建行副总裁黄曦,其因受贿5300余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吉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公开履历显示,黄曦,女,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河北张家口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泰禾集团执行副总裁等职。 

2022年5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黄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黄曦被带走之时,正值公司纾困的关键时期,加上项目推盘节奏放缓,面临较大财务压力,项目建设周期被迫延长。2022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53.74亿元,为连续第3年亏损。 

此后根据中纪委相关案件披露,黄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帮助他人融资并收取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授信融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银企“旋转门”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以权谋私,以贷谋私,严重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在职时“提前筑巢”为信贷客户企业谋取利益,离职后“权力变现”在信贷客户企业领取高额“安家费”和薪酬,是银企“旋转门”式腐败的典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黄曦在2018年8月加入泰禾集团担任执行副总裁,分管资金部。 

就在黄曦加入泰禾集团之后,2019年1月28日,泰禾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福建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行福建分行将为泰禾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制定综合融资方案,融资总金额100亿元人民币。 

根据当时双方的协议,建行福建分行将配合泰禾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协助泰禾集团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结构和融资方式,为泰禾提供多产品、全方位的融资支持。

100亿元融资支持涉及范围为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及其他信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银团贷款、个人按揭贷款、投行融资业务、分期业务等各种融资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媒体报道,当时时任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也被有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但随后返回工作岗位。 

2023年8月,泰禾集团被深交所摘牌,退市当日股价0.43元/股,总市值仅剩10.70亿元。 

但2025年8月,泰禾集团对外披露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委实施留置措施。

截至目前,黄其森仍然担任泰禾集团董事长一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街坊秀 » 泰禾集团原女高管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