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1月27日,山东金融监管局发布多则行政许可批复,同意山东济阳、临朐、菏泽、潍坊、郯城5家农村商业银行同步参股滨州农村商业银行。根据批复内容,每家参股银行将出资认购滨州农商行5000万股股份,参股完成后,5家机构均将持有滨州农商行股本总额的2.73%。
批复要求,5家参股农商行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参股事宜,确保资金来源和后续股权变更等事宜依法合规。加强投资股权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关联交易控制、风险隔离等工作,制定积极稳妥的投资发展策略,采取稳健的财务政策,确保投资入股后主要审慎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