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四川印发《操作规程》
职称评审不跨年度开展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刘飞) 不跨年度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不得依人画像设置职称推荐限制性条款……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经办流程,提升职称管理服务水平。
发布评审计划及通知方面,《操作规程》明确职称评审工作按年度开展,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每年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评审工作,并提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评审工作原则上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跨年度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在评审工作通知中,要合理设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为申报人和有关单位申报审核预留充足的时间。
在个人申报环节,《操作规程》提出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各组建单位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职称信息系统功能测试、人员培训、权限配置等准备工作,职称信息系统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职称申报时,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
在资格审核审查方面,《操作规程》强调用人单位应认真学习职称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深入、细致审核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对审核结果负责,不得放纵、包庇、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不得依人画像设置职称推荐限制性条款,对不符合职称政策和评审条件的,不得迁就照顾;用人单位在审核中发现申报人弄虚作假或收到举报投诉的,应按规定严肃处理,不得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