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5-217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买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
技术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技术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为丰富公司产品,公司拟以840万元受让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汉草堂”)拥有的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技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购买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技术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023年4月21日,公司与辽宁汉草堂正式签订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和药品生产场地变更技术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购买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技术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和药品生产场地变更技术合同》因合同名称不符合技术合同备案的要求,公司将合同名称修订为《药品上市许可(药品批准文号)技术转让合同》。2024年1月19日,公司与有关各方签订了《安宫牛黄丸药品上市许可(药品批准文号)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因培植牛黄供货价格变化及安宫牛黄丸外包装设计需要,经过共同友好协商,2024年6月4日,公司与有关各方就2024年1月签订的《安宫牛黄丸药品上市许可(药品批准文号)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安宫牛黄丸药品上市许可(药品批准文号)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025年3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安宫牛黄丸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同意安宫牛黄丸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由辽宁汉草堂变更为步长制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购买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技术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近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司完成了安宫牛黄丸生产场地变更备案。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药品通用名称:安宫牛黄丸
药品批准文号/原料药登记号:国药准字Z21021982
上市许可持有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369号
生产企业名称: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菏泽市中华西路1818号
备案内容:安宫牛黄丸变更药品生产场地,生产场地由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营口市西市区宏升街15号”变更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西路1818号”,产品处方、工艺、执行标准等不变,并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进行修订。
备案机关: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5-11-18
备案号:鲁备2025051088
三、药品其他情况
安宫牛黄丸主要用于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根据米内网数据,中国(城市公立,县级公立,城市社区,乡镇卫生)样本医院年度销售趋势显示,2022年至2024年安宫牛黄丸年度销售额依次为23,076万元、24,139万元和26,894万元;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年度销售趋势显示,2022年至2024 年安宫牛黄丸年度销售额依次为457,394万元、538,190万元和442,207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安宫牛黄丸产品上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1,196.55万元人民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安宫牛黄丸生产场地的变更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丰富公司产品线,加强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药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5-218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以下简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金山支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合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合璞医疗科技")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金山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1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合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合璞医疗器械")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金山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2,6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年度)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2亿元的综合融资额度。上述融资事项如需采用保证或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69.2亿元人民币,其中,对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60,0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362,000.00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70,0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6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授权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
(二)被担保人二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保证人)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金山支行(债权人)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上海合璞医疗科技(债务人)提供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为上海合璞医疗器械(债务人)提供2,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两份合同主要内容一致,具体如下: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中:(1)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日之日起三年;(2)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金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同意,无需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本合同所述的“到期 ”或“届满 ”,包括被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或提前收回的情况。
(三)保证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2、如果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保证担保范围。
4、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增缴保证金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反担保:
上海合璞医疗科技参与实际经营的主要股东及业务团队成员上海益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丽、王立行、王之俊、荣晨、马轶昂、徐健、宋源、苗艳、韩刚、沈悦,分别同意为公司因承担以上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下担保责任而使公司承担的一切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公司为实现担保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分别且连带地按照上海益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上海合璞医疗科技的持股比例(28%)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
上海合璞医疗科技参与实际经营的主要股东胡昂,同意为公司因承担以上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下担保责任而使公司承担的一切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公司为实现担保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分别且连带地按照胡昂在上海合璞医疗科技的持股比例(0.2%)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合璞医疗科技及上海合璞医疗器械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上海合璞医疗器械为上海合璞医疗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合璞医疗科技71.30%股权,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上海合璞医疗科技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风险可控;提供担保亦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基于业务拓展需要的合理配置,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1,630.79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1.69%。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