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水运网
近日,有船员咨询:“请问中国籍国际航行5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在国内作业需不需要《能效管理计划》,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
需要,根据《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船舶能效管理计划》,提交至被授权的直属海事局(上海海事局)验证,并将通过验证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保存在船。50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舶能效管理计划》通过验证的,被授权的直属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向其发放《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符合性确认书》。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证《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