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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LIU KUN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夏镔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力合转债”的股东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璁、吴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力合转债”实施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修正前转股价格:36.08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29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2月28日

● “力合转债”自2025年2月27日停止转股,2025年2月28日起恢复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0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9年6月27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5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力合转债”,债券代码“118036”。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力合转债”自2024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3.78元/股。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9日起调整为43.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调整为36.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日起调整为36.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二、本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依据

根据《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0.67元/股)的情形,触发“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由36.08元/股向下修正为29元/股。

四、本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结果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27.05元/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28.8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6.08元/股向下修正为29元/股。

调整后的“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2月28日起生效。“力合转债”于2025年2月27日停止转股,2025年2月28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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