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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中访网数据  浪潮信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具备发行资格。公司拟定的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审阅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认为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方案公平、合理,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审阅《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后,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阅《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后,独立董事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2026年9月11日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合理投资需求,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独立董事还认为,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需要。独立董事为刘培德、关鑫、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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