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国桢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相关情况如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97 |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38,294,323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3.9380 |
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3人全部列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关于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票数为738,067,123,占比99.9692%;反对票数为183,900,占比0.0249%;弃权票数为43,300,占比0.0059%。
- 关于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票数为737,982,523,占比99.9577%;反对票数为264,900,占比0.0358%;弃权票数为46,900,占比0.0065%。
本次会议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斌斌、赵萌见证,律师出具的结论意见显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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