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闻)
出售事项须待卖方信纳业权及物业1与物业2同时完成等先决条件达成后,方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完成。所得款项净额约港币3135万元拟用作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8月21号,宏辉集团(00183.HK)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与买方成胜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临时买卖协议,拟以总代价港币3150万元出售位于香港亚毕诺道3号环贸中心的物业(包括办公室及停车位)。物业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的独立估值为港币3390万元。基于该估值及代价,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录得出售亏损约港币255万元。出售事项须待卖方信纳业权及物业1与物业2同时完成等先决条件达成后,方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完成。所得款项净额约港币3135万元拟用作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同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贷款人与借款人P L Technology Limited订立第四份补充贷款协议,将循环贷款信贷限额由港币3000万元增加至港币5000万元,可提取期延长至二零二八年五月四日,还款日期延长至二零二九年五月三日,转换╱认购期延长至二零三一年五月十七日并采用阶梯式定价,同时修订将予转换及/或认购的借款人股份最高数目。上述出售事项及补充贷款协议均构成主要交易,已获控股股东书面批准以代替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