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培山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清澜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通航秩序监管、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具体体现。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主动履行船舶进出港法定报告义务,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培山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2202001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2310*******371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清澜海事局 |
本次清澜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李培山,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22020018-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2310*******3713,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清澜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培山成立日期2016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李培山,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太和县环城北路剑光城5号楼门面自西向东第1间。
点评分析
本次清澜海事局对涉事个人作出的4400元罚款,是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据两部相关法律作出,将督促航运相关主体完善进出港报告流程,强化海上交通合规意识,规避同类违法风险,保障航行秩序合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