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间,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10,证券简称:金房能源)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于当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一步盘活存量闲置资金、提升资产收益水平。
根据公告披露的核心方案细节,本次现金管理的相关核心参数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拟投入最高资金额度 | 不超过40000万元 |
| 有效执行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 资金使用规则 | 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 限定投资品种 |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 |
| 禁止性要求 | 相关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开展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 决策执行安排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及有效期内全权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
针对本次现金管理的影响,金房能源方面表示,本次操作严格遵循“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所有投资标的均聚焦低风险品类,完全不会对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形成资金挤占,反而能够有效提升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额外的稳健收益。
同时公司也明确提示了相关潜在风险:尽管拟投产品均经过前置严格评估,但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短期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也需防范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操作与监控风险。针对上述风险,金房能源已搭建多层级风控体系:由财务管理中心实时跟踪产品投向与运行状态,一旦发现风险因素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监察审计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独立审计监督,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可对投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后续公司也将严格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后续现金管理业务的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也将在定期报告中同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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