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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通船舶管理公司因船舶航行违规被吴淞海事局罚款29000元 涉事企业需严守特殊水域航行规则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天津海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被海事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由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吴淞海事局依规发布,相关违法事实清晰,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规范。

本次处罚涉及的2.9万元罚款将直接计入天津海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船舶营运资质核验、航线审批等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天津海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4U5L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12000739-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0
作出处罚机关吴淞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天津海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12*******4U5L,触发处罚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1200073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吴淞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辖区内各船舶管理企业,需严格落实各类特殊通航区域的航行规则要求,强化船舶航行全流程合规管控,共同维护水上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天津海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贾长瑞,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福芳商务广场1-3、4-1002。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
1海南锦盛通达投资有限公司83.3333%5002030-07-01-
2刘德龙15%902024-12-31-
3贾长瑞1.6667%102024-12-31-


事件点评
本次天津海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特殊水域航行规则被海事部门处以2.9万元罚款,虽单笔罚金规模有限,但直接暴露公司船舶航行合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或对其后续船舶营运资质审核、港口作业调度优先级产生潜在影响,也为航运类企业敲响了严守海上交通安全法规、补全航行合规管控体系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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