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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正文及摘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3人,其中余瑞玉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强莹董事代为投票。

4.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以经审阅的相应期间财务报告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可比期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2026年6月,公司完成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普通股总股本12,363,567,2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29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56,457,317.27元(四舍五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36 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详见财务报表各金融工具及其他资产下相关附注。

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4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2.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3.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在会计科目归属上不属于利息收入,相应调整其对应的付息负债及利息支出。

2.5可比期间财务比率分析

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资产质量指标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2.6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3.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1普通股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2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2013年2月,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变动提示性公告》,确认法国巴黎银行(QFII)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为法国巴黎银行持有。上表已将法国巴黎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QFII)合并计算。

2.报告期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6,341,112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21%。报告期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44,543,310 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4.92%。

3.报告期内,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9,721,108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48%。报告期末,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747,096,370 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4.13%。

4.本报告中,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直接舍尾保留两位小数。

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3.3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优先股的发行与上市情况

优先股股东情况

南银优2 单位:股

注: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4.债券相关情况

4.1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情况

2022年10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于2022年10月24日发行完毕,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3.32%,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登记和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4.2其他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综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三十而立再出发的起步之年、新一轮战略周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成为“好银行”目标,充分释放改革动能,坚决守好风险底线,持续增进价值创造,奋力推动公司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更大力量。

经营规模稳健增长。2026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32,373.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55.04亿元,增幅7.13%。贷款总额15,677.9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34.35亿元,增幅10.07%。负债总额为30,151.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35.92亿元,增幅7.24%。存款总额18,260.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52.42亿元,增幅9.29%。

盈利水平稳步提升。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96亿元,同比增加31.16亿元,同比上升10.94%,其中,利息净收入219.35亿元,同比增加62.89亿元,同比上升40.19%,在营业收入中占比69.42%,同比上升14.48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50亿元,同比增加10.31亿元,同比上升8.17%。

主要指标保持良好。2026年上半年,总资产收益率(ROA)0.87%。净利差1.62%,净息差1.7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7%、10.59%及13.02%。公司不良贷款率0.82%,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06.11%,较上年末下降7.51个百分点。

2.本报告期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信息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期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和三、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赎回优先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9月5日非公开发行0.50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

2026年8月1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其中: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的复函,对本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

本公司拟于2026年9月7日(因9月5日为周六,顺延至9月7日),按照本次优先股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股息的赎回价格全部赎回本次优先股,并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分别或共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优先股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

本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优先股发行文件的规定,办理相关赎回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6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谢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4人,实到董事13人,其中余瑞玉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强莹董事代为投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恢复计划》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处置计划》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六、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规定》的议案

结合监管政策及本公司实际,《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规定》更名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规定》,相关内容也进行了修订。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规定》。

七、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八、关于发放南银优2优先股股息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6年9月7日(因9月5日为周六,顺延至9月7日)对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035亿元(含税)。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的复函,对本公司赎回2016年发行的50亿元优先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9月5日非公开发行0.50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关于赎回本次优先股的无异议复函,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于2026年9月7日(因9月5日为周六,顺延至9月7日)全额赎回本次优先股,现将有关赎回事宜提示如下:

一、赎回规模

本公司拟赎回全部0.50亿股本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人民币50亿元。

二、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

三、赎回时间

2026年本次优先股派息日,即2026年9月7日(因9月5日为周六,顺延至9月7日)。

四、付款时间及方法

本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和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持有期间的股息。

五、赎回程序

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及监管部门的批准,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本公司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复函,对本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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