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新新材”)近日就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面临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3.92亿元、全年净亏损5.00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仅1.67元等严峻财务状况。
持续经营能力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公告,截至2025年末,宁新新材流动资产为57,714.27万元,主要由存货(占比54.16%)和应收账款(占比28.92%)构成,两者合计占比83.08%,变现周期长且减值风险高。流动负债则高达96,914.09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42.41%)、应付账款(16.86%)、其他应付款(21.05%)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14%),合计占比91.46%。公司流动资产规模远小于流动负债规模,短期偿债缺口较大。
公司可动用货币资金仅478.25万元,难以覆盖日常经营需求。短期借款方面,尽管2026年上半年到期的短期借款及逾期贷款已办理续贷或展期,但下半年仍有2,000万元(7月)、4,600万元(8月)、1,980万元(9月)、4,154.80万元(10月)、1,350万元(11月)和2,589万元(12月)到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8,620.80万元,虽部分已通过借新还旧或变更还款计划处理,但仍存在较大压力。
对外担保方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386.66万元,其中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为10,704.00万元,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35,568.45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累计金额为1,427.36万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9.18%。
公司多项偿债能力指标表现不佳:资产负债率88.10%,现金比率(不含受限资金)0.005,流动比率0.60,利息保障倍数-12.18。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67和0.77,毛利率-33.8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130.26%。
公司坦言存在重大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经营现金流为负、短期流动性缺口巨大、存量债务集中到期、资产变现能力弱,叠加下游行业持续不景气,资金压力极大。尽管公司积极与银行沟通续贷或展期,但仍存在重大潜在违约风险。受资金紧张制约,公司生产规模大幅收缩,部分产线产能闲置,职工薪酬支付存在困难,部分员工离职。若2026年度持续大额亏损,公司存在年末净资产转负、触发《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的风险。
改善措施实施进展及挑战
为应对当前困境,宁新新材已采取及拟采取一系列改善措施。在债务管理方面,公司已完成2026年上半年全部到期短期银行借款续贷或展期,并对部分长期银行借款的还款计划进行变更。内部经营降本增效方面,公司正通过供应链合作、代加工、对外租赁等方式盘活闲置产能,恢复了等静压产线生产,负极材料石墨化代工产线也即将恢复生产;优化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石墨制品生产比重,加大海外及新能源领域以外市场开拓;积极处置存货和应收账款,对部分长库龄存货折价销售,安排专人催收逾期应收账款;内部优化流程管理,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股权融资方面,公司正积极对接外部潜在投资者,推进引入战略投资者,力争完成增资或权益性融资。
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面临诸多障碍。银行信贷政策持续收紧,部分机构不愿长期续贷,要求追加抵质押或股东担保,公司增信资源不足。下游锂电、光伏行业仍不景气,复产难以短期内实现盈利,原材料采购和生产投入受限。存货折价销售进一步压低毛利率,加剧亏损;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导致应收账款回款效果不理想。受公司巨幅亏损、资产负债率高等因素影响,股权融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变动分析
2025年,宁新新材实现营业收入2.04亿元,同比大幅下滑45.16%。其中,贸易类业务(特种石墨制品)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1,044.89万元,毛利率为17.7%,公司整体毛利率为-33.8%。公司解释称,贸易类业务是为满足客户订单要求、增强客户粘性,从其他厂商购买一定数量石墨产品用于直接销售而形成。公司在贸易业务中承担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承担存货风险并有权自主决定交易价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总额法确认收入的规定。
前五大客户较2024年发生明显变化,第一大客户江西科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贸易商)销售占比9.71%,第五大客户山东三碳新材料有限公司(贸易商)销售占比3.66%。公司表示,选择贸易商销售有助于快速覆盖难以直接触达的细分市场客户,降低销售和物流成本,且部分贸易商能提供较短回款周期,有助于加速资金周转。与贸易商客户的交易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退货条款、价格保护或售后回购等特殊安排。对贸易商客户的销售定价机制、结算政策与向同类终端客户销售相比,因产品规格型号、等级、成本结转时点及业务模式不同存在差异,具有商业合理性。
境外销售方面,第四大客户为“Boart Longyear Manufacturing and Distribution Inc”,销售金额837.37万元,占比4.11%。公司境外销售以“报关单上记载的离岸日期(即报关装船日期)”为确认时点,采用FOB贸易方式,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后控制权即转移给客户。该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东方碳素、方大炭素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且公司对境外客户严格执行报关单的控制权转移证据,不存在无报关单即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显示,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2,656.08万元,主要为贸易收入、副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废品销售等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7,720.03万元,远高于北交所财务类退市指标中“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标准,不存在通过调节收入构成规避退市风险的情形。
石墨产品综合毛利率为-24.36%,其中特种石墨毛利率-108.37%,石墨坯-29.19%,加工及其他业务毛利率为-120.03%。主要原因是下游行业低迷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远超单位成本降幅,同时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降价销售,以及产能闲置导致固定成本分摊较高。公司已采取开拓多元化市场、盘活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回款管理等措施改善业绩。
信用减值损失与存货跌价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1.96亿元,同比增长368.13%,占营业收入的96.02%。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部分逾期1-2年客户单独设定组合并调整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后,应收一般客户组合和新增的应收低信用等级客户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会计估计变更合理,不存在低估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形。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为1.75亿元,占比40.41%,其中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等多家客户为2024年主要客户,2025年未再进入前五大客户名单,前五大应收款方坏账计提比例为79.76%,存在回款困难。公司对这些客户按低信用等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而非单项计提,主要基于其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且客户仍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公司持续催收并取得部分回款,缺乏客户已实质性丧失偿债能力的客观证据,组合计提方式更为审慎且符合准则要求,计提比例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73亿元,计提跌价准备1.61亿元,账面价值为3.13亿元,占总资产的23.93%。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229.67万元。存货主要为1年以内,占比92.89%。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半成品、周转材料等,物理状态良好,可正常生产加工或对外销售。公司结合市场价格走势、在手订单情况等,按存货类型详细测算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谨慎,综合计提比例33.95%,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东方碳素的21.38%。
期末存货中“在产品”和“半成品”账面余额合计高达2.08亿元,主要系石墨行业长生产周期的行业特征决定。尽管市场需求锐减对产成品存在积压,并向上传导至在产品和半成品,但石墨材料物理化学性质稳定,长期储存不影响性能,且公司已通过高比例跌价计提覆盖相关影响。存货规模远超全年收入,主要系行业特性、收入骤降与生产调整存在时间差、产能利用率不足及存货处理不及预期等多重因素叠加所致。公司正采取多种措施清理积压存货。
业绩承诺与金融资产相关事项
2024年12月,公司现金收购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40%股权,交易对手方承诺宁和达2024-2026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50万元、2,575万元、3,075万元。2024年实际完成917.99万元(完成率49.6%),2025年实际完成1,299.64万元(完成率50.5%),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表示,业绩承诺设置基于宁和达历史经营情况及评估机构收益法评估盈利预测,具备审慎合理性,收购定价以独立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依据,定价公允。业绩未达标主要系收购后下游锂电、光伏行业出现超预期深度下行周期及母公司流动性危机影响,不存在高估未来业绩抬高收购价格及利益输送情形。
根据业绩承诺条款,因2024年和2025年合计实际净利润低于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交易对手方应向公司补偿2,790.19万元。该权益补偿款形成交易性金融资产,与业绩承诺直接相关,其分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资产于2025年末首次确认,公允价值基于经审计数据按协议公式计算确定,补偿义务方具有足够偿债能力,未付收购价款提供充分担保,期末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具有合理性。
此外,公司投资“江西省奉新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股利收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经自查确认系会计差错。该投资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历年收到的是股票股利而非现金股利,不应确认收益或利得,公司拟在2026年半年报进行更正,调减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及其他综合收益各252,310.00元。
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相关财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风险提示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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