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蒲公英Ouryao)
转自: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编辑:水晶
6月18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关于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通知》。
本次通知的核心指向十分明确,主要是针对医药企业及其员工、委托代理企业可能存在的医药商业贿赂、实施垄断行为、价格和涉税违法等问题。若企业因上述违规行为被依法追责,或导致行贿对象被依法追责,均需主动配合调查并报告具体信息。
基于上述案源线索,此次问询函精准发给了19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具体名单已在采购平台公告栏公示。
为落实问询工作,通知提出了严格的领取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委派正式员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6年6月30日17:00前,至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服务前台现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