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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副处长”改“科长、副科长”,江苏多地相继调整

近段时间,江苏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的多家单位相继规范内设机构,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处长、副处长随之改称科长、副科长

以淮安为例,该市商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均已作出相应调整。如淮安市商务局2026年6月17日公布的《关于规范内设机构及调整部分同志职务名称的通知》提及,按照统一规范要求,本局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

其中,原综合处更名为综合科,原财务处更名为财务科,原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处更名为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名称则保持不变。

淮安市商务局方面表示,因内设机构名称变更,对应领导职务同步规范。原任处长、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具体任职包括郭晓瑾任综合科科长、严祖会任财务科科长等。

6月11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规范内设机构及部分同志职务名称的通知》显示,原办公室(宣传教育处)更名为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原综合业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更名为综合业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原人事处更名为人事科。该局人员职务名称调整中,卫祥任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副主任(副科长)、林燕任综合业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等。

淮安市财政局党组近日发布的一则职务名称调整通知显示,随着“处”改为“科”,一批科室负责人职务名称进行调整。例如,凌冰由预算处处长调整为预算科科长;宋宪灵由国库处处长调整为国库科科长;卢景由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调整为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

再如,南通市交通运输局6月15日公开的一则职务职级任免通知提及,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通编办发〔2026〕14号)要求,局机关内设机构名称为“处”的统一调整为“科”。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孙珍洪任人事科科长,何素琴任老干部科科长、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等。

此外,6月11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公布的任职通知显示,市外办的欧非处、亚太处、港澳事务处(民间交流促进处)等,已改为欧非科、亚太科、港澳事务科(民间交流促进科)。

来源丨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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