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豪源基金)
2026年中过半,一批关键行政法规即将密集落地。6月15日,新《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7月1日,修订后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同步生效。前者重塑矿业权流转与并购规则,直接影响矿企股权收购、采矿权继承与资产合规;后者优化立法与备案流程,为全行业监管、商事审批带来系统性松绑与透明化升级。下面从实务角度,拆解两大新规核心变化、影响人群与合规要点。
01
《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新条例被称为三十年矿法体系的全面重构,废止旧六部配套规章,统一矿业权出让、转让、续期、继承全链条规则。对矿业公司、投资人、家族企业而言,股权并购、实际控制人变更、采矿权继承三大场景合规逻辑彻底改写。
股权并购不再是 “隐身衣”,实际控制人变更必须报备
旧规下,不少企业通过转让公司股权间接控制矿权,规避审批。新条例第十九条明确:因股权转让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矿业权人必须向原出让部门报告。
01、协议出让矿权未满 5 年不得转让,股权变更也将穿透认定;
02、矿权被查封、权属不清、欠缴费用等情形,禁止任何形式转让(含股权);
03、出让合同约定 “不得转让” 的,锁定期条款具备法定强制力。
04、实务影响:今后矿企并购必须做矿权合规尽调 + 实际控制人穿透审查,否则交易可能被认定无效,甚至触发行政处罚。
采矿权继承明确规则,家族传承有法可依
新规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采矿权可依法继承,解决长期以来 “资质能否继承、继承人是否需资质” 的模糊地带。
01、继承人无需重新竞拍,可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02、但继承人须具备同等技术能力、资金实力、安全环保条件;
03、继承前须结清出让收益、生态修复保证金、罚款等。
04、实务影响:矿业家族企业传承可提前规划股权 + 矿权双轨继承方案,避免代际交接时资产悬空或违规。
探转采简化、期限延长,投资确定性提升
01、探明资源后可直接转采,无需重新招拍挂;
02、采矿权最长30 年,到期可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续;
03、矿业权可抵押、融资、作价入股,盘活资产。
02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立法 “快车道” 落地,新兴领域规则快速响应
对国家急需、群众期盼、争议不大的项目,实行快速立项、快速起草、快速审议。
影响:
数据合规、AI 监管、低空经济、新能源矿产等领域法规将加速出台,企业可提前预判合规边界,减少 “规则滞后” 风险。
全流程公开透明,企业话语权增强
01、所有行政法规草案必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 30 天;
02、涉及企业经营的,必须听取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意见;
03、配套规定1 年内必须出台,逾期需向国务院说明。
影响:
商事备案、行业监管、许可审批等规则制定更可预期、可参与、可监督,减少 “隐性门槛” 与 “口袋条款”。
备案与审批优化,减少 “循环证明”
修订强调立法与改革协同、事中事后监管替代事前审批,推动材料精简、一网通办、并联审批。
影响:
企业办理资质备案、变更登记、经营许可时,流程更短、材料更少、时限更明确,制度性成本显著降低。
03
把握窗口期,提前布局合规
6-7月这两部新规,一“专”一“通”:矿法实施条例精准解决矿业资产流转与传承痛点;立法程序条例从顶层优化全行业监管与营商环境。
对矿业企业、投资人、家族企业:尽快梳理矿权权属、出让年限、抵押查封状态,在 6 月 15 日前完成并购交易结构调整、实际控制人备案预案、继承规划落地。
对全行业企业:关注7月起商事备案、行业监管规则的简化与透明化,及时更新内部合规手册,把握政策红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