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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君“典”案例》:骑车看手机摔成植物人,谁担责?

#我是民法君# 【《民法君“典”案例》:骑车看手机摔成植物人,谁担责?】《民法君“典”案例》第二百五十九集聚焦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男子骑车看手机摔成植物人,诉请路政养护公司赔偿300万余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男子作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其歪斜驾驶撞上非机动车道边的排水沟盖板,且未佩戴头盔、有分散注意力操作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酌定自担70%的责任。被告作为案涉路段的实际日常养护单位,未能及时处理水沟盖板翘起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酌定承担30%的责任。最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00万余元。该判决现已生效。(策划:裴夏静 编剧:王存辉 后期制作:韦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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