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交了8800元报名学车,一次都没去过驾校,退费竟要扣4340元,凭什么?”近日,家住三亚的陈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她的遭遇。
今年4月初,陈女士在某视频平台看到位于海口的海南鑫天地驾校的宣传视频。“驾校工作人员称‘去两次就能拿证’,我信以为真便交钱报名。”陈女士称,后来了解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她提出退费申请,却被告知要扣除“合同解约手续费”、“录入指标费”等
高达4340元。
更令陈女士气愤的是,她从未签署过任何合同,也未授权他人代签,驾校却要收取“合同解约手续费”2640元,“我怀疑驾校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代签了合同。”
这究竟是咋回事?记者进行了采访。记者 林道亨文/图
女子: “轻信去两次就能拿证,交钱学车”
常住三亚的陈女士告诉记者,今年4月初,她刷短视频时看到海南鑫天地驾校的宣传视频。“驾校工作人员在微信上称学车很简单,我只需前往海口两至三次,全程7至10天就能拿到驾驶证,第二次到场即可边学车边参加考试。”陈女士称,她当时特意询问是否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练车,对方明确表示“不用”。
考虑到三亚往返海口的交通和时间成本,陈女士起初有些犹豫。“对方称去两次就能搞定,我就想着咬咬牙请几天假也就过去了。”4月9日,陈女士通过微信分3次累计向对方转账8800元,“整个过程,双方未签订书面及电子合同,对方只出具了收款收据,还向我索要了身份证等信息。”
陈女士提供的收款收据与转账记录显示,收款方为“海南鑫天地驾驶培训集团有限公司”。
然而转账付款后,陈女士越想越不对劲。“我询问身边有学车经历的朋友,大家直言‘去两次就能拿证’根本不可能。加之我常住三亚,倘若后续还要频繁往返海口,实在没有那么多假期。”陈女士称,之后她上网查阅这家驾校的相关情况,再三斟酌后,她决定放弃报名,并向驾校提出退款申请。
“一节课没上,退费凭啥扣这么多钱”
令陈女士没想到的是,退费之路格外艰难。“起初对方只同意退一半,也就是4400元。”无奈之下,陈女士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维权。
陈女士提供的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通过12345平台给出的答复显示,驾校表示:市民和驾校签订线下纸质培训合同,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扣费。学员报名费8800元。扣30%合同解约手续费2640元,及报名服务费300元、驾校管理费500元、录入指标费600元、档案材料费300元,一共扣4340元;可退费用4460元。多次协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我一节课没上过,一次也没去过驾校,连驾校具体位置都不知道,凭什么扣这么多钱?”陈女士提出质疑。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她从未签署任何形式的合同,也未曾授权他人代签,驾校却要收取合同解约手续费2640元,“我怀疑驾校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代签了合同。”
驾校:
学员信息录入系统就会产生费用
5月14日上午,记者陪同陈女士来到位于海口的海南鑫天地驾校府城报名接待中心。面对记者询问,驾校相关负责人称学员信息录入系统就会产生费用。对于合同究竟是谁签的这一关键问题,该负责人始终未正面回答,仅表示:“已经帮陈女士录入材料,所以合同就产生了,只是陈女士没有签字而已。”
“我从未签过任何纸质或电子合同,也从未应允过任何人帮忙代签。”在现场,陈女士向记者及驾校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自己当初只是按对方要求提供了身份信息,用于登录海易办平台。
对此,驾校负责人改口表示,考虑到陈女士没签合同,将扣费金额由4340元降至1700元,并称该部分为“录入材料费用”。该负责人一再强调,无论是否签订合同,驾校已帮陈女士录入材料,费用肯定是要产生的。
经现场协调,陈女士最终同意驾校提出的“扣除1700元、退还7100元”的方案。驾校让陈女士签署退学申请,并承诺7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至陈女士的账户。
“我还是觉得扣款数额有点高。”陈女士无奈坦言,她特意从三亚乘高铁往返海口处理此事,耗费诸多精力,实在不想再折腾了。
截至发稿前,陈女士已收到驾校承诺的7100元退款。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选择驾校时务必实地考察,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切勿轻信网络平台上“速成”“包过”等夸张宣传。所有涉及金钱交易的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妥善保存。一旦发现权益受损,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
驾校主张扣30%“解约费”无法定依据
对于陈女士的遭遇,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表示,民事主体间合同关系建立的基础是存在一方作出要约及相对方作出承诺的缔约过程,驾校发出广告,学员根据广告选择接受驾校提供的服务,双方最终达成合意,由学员支付学费,驾校提供培训服务,双方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且结合事实,学员在向驾校转账后,驾校工作人员也通过微信方式将盖有驾校印章的收据等材料发送给学员。虽然学员表示未与驾校签订书面合同,但对于此类诺诚合同,只要双方主体达成合意法律关系便产生。因此,驾校和学员间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结合此事,学员有权不再选择继续接受驾校服务,其有权主张解除与驾校建立的合同关系。合同解除后,对于驾校未提供服务的部分对应的款项,应当由驾校返还。若驾校主张其已向学员提供若干服务的,其应当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该部分款项可能不再向学员返还,否则可能承担相应不利后果。至于驾校主张应当扣除30%“解约费”,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解除合同将产生该费用前提下,驾校主张该费用没有约定或法定的依据。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驾校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否则,按照该规定内容,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若驾校员工在未经学员授权情形下擅自代其签字的,若事后该学员对此不进行追认的,该签字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