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靓) 4月6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传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强化医美行业全流程监管,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通知》明确机构、人员、项目三重准入管理,要求美容医疗机构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护士须完成注册备案,多点执业医师按规定办理手续。医疗机构需依据分级目录制定本机构项目目录并报卫健部门核准备案,严禁擅自扩大诊疗范围。在服务管控上,实施手术(治疗)指数总量控制,按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对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单次24小时内治疗指数设定上限,严禁分解手术、规避管控。美容外科项目按操作复杂度、技术难度与风险划分为一至四级,明确各级手术开展条件与麻醉要求,未设麻醉科的机构不得开展需麻醉监护的二级手术。同时严格规范脂肪抽吸量,按机构等级限定纯脂肪抽吸上限,防范医疗风险。
《通知》聚焦高风险项目与关键环节,要求建立肉毒素注射、抽脂等项目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全麻项目机构须设麻醉科、配备持证医师与复苏设备,强化手术室、治疗室院感防控,杜绝“三无”医用材料。为保障患者知情权、选择权,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与美容医疗机构同步公示机构资质、备案项目、执业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全面落实主诊医师负责制与术前书面知情同意制度,规范诊疗告知流程,全力守护群众医疗美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