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盐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龙脊”)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928.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宁波龙脊持有江西盐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38.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即IPO前股份。宁波龙脊并非江西盐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且无其他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宁波龙脊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 股东名称 | 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928.33万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 减持方式及对应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42.78万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85.55万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6月4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经营业务发展需要 |
根据公告,宁波龙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642.78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285.55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作调整。
承诺履行与合规性
公告指出,宁波龙脊在江西盐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实施,且宁波龙脊已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此前承诺及相关监管规定。
宁波龙脊表示,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减持前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
风险提示
江西盐业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过,宁波龙脊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因此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表示,将持续关注宁波龙脊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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