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公安
近日
嘉兴嘉善警方
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
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
查获瓶装“笑气”400余瓶
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去年年底,嘉兴嘉善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有人对着钢瓶在吸食,吸完后人像喝醉酒了一样,站都站不稳。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发现其吸食的是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
通过进一步调查,一个以王某为首的非法贩卖“笑气”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在销售、运输等环节都有着明确的分工,通过线上联系、线下交易等方式向吸食人员非法销售“笑气”。
经查,从2025年7月开始,王某等人陆续以低价购进“笑气”,再以高价售卖,涉案资金达100余万元。
目前,王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同时,警方对李某等多名吸食“笑气”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涉案的“笑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可以影响人的中枢神经系统,长期吸食会造成神经系统损伤。且因该物质具有成瘾性,一旦形成滥用“笑气”的陋习,戒断难度堪比戒毒。本案中也有涉案人员为了摆脱“笑气”,曾多次主动到康复中心进行封闭式戒断,但效果甚微。
少数年轻人被误导
以为“笑气”不是毒品
不会成瘾
希望通过吸食“笑气”排解苦闷
但是
“笑气”并不会让你摆脱烦恼
只会让你
一步步走向深渊
百日攻坚宣防提醒
目前,“笑气”虽不在法律规定的毒品之列,但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浙江省禁毒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经营、运输、储存、吸食“笑气”均属违法行为,将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浙江公安、嘉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