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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剑指证券操纵行为!1月23日,证监会发布的2026年首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余韩因操纵证券市场被罚没逾10亿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6月至2024年8月(以下简称操纵期间),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博士眼镜”,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合计操纵“博士眼镜”违法所得5.11亿元。
余韩在陈述和申辩意见中请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不具备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操纵市场的行为;实际控制账户组的数量认定有误,其只实际控制使用9个账户,且对部分账户的控制时间较短;此外,其实际控制账户组的行为,未对“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
经复核,证监会对余韩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予采纳。第一,在案证据足以证明余韩存在操纵“博士眼镜”股票的主观意图。操纵期间,余韩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博士眼镜”,影响“博士眼镜”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第二,根据在案证据综合认定,操纵期间,余韩控制使用67个证券账户。本案非当事人控制使用期间的交易数据并未纳入涉案交易数据。
第三,余韩的操纵行为对“博士眼镜”价量产生明显影响。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13.72元每股上涨至37.81元每股,涨幅达175.58%。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偏离184.94个百分点。余韩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已综合考虑了余韩违法事实、情节及应承担责任,量罚适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对余韩作出“没一罚一”决定,合计罚没10.22亿元。同时,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以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