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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金融”激活创新动能

(来源:新华日报)

□ 黄婷婷

江苏作为制造强省和外贸强省,拥有完善的产业链体系、丰富的科创资源以及庞大的中小企业群体,对数实融合需求强烈。南京、苏州率先形成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易等创新场景,为数据要素融入金融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五五”时期,江苏要持续做好数字金融这篇大文章,可以定价、筑基、拓景、活链为着力点,释放数据要素在金融领域的潜能,推动资本更精准地向技术创新与实体产业的关键环节流动。

科学定价:以市场化定价机制夯实金融价值基础

在数据要素市场中,合理定价是激活数据价值、推动数据流通的关键。对江苏构建“数据+金融”生态链而言,科学的数据定价体系不仅是金融创新的基石,更是实现数据要素高效配置的核心动力。

坚持“无偿开放”和“有偿共享”并举。在金融公共数据方面,明确公共数据授权主体承担“政府指导定价”职责。可强化各授权主体与运营机构在金融行业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中的公共服务意识,防止运营机构过度逐利,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推动数据资产入表以确定价值载体。可推广苏商银行的数据资产入表实践,探索数据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确认、计量与披露。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合理计量数据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并结合数据维护成本、预期收益调整等确定账面价值。

创新定价机制与模式以满足多元需求。在成本定价、收益定价、协商定价的基础上,推广拍卖定价、指数定价等模式。建立数据定价指数体系,综合考虑市场供需、数据质量、应用场景热度等因素,形成动态价格指数,同时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开发分层定价模式。

数据筑基:构建要素确权体系筑牢金融创新根基

在“数据+金融”生态链建设中,稳固的数据根基不可或缺。数据是生态链的基石,其质量、权属的明确以及安全流通,直接关系整个生态链的稳定与发展。

搭建“政产学研金”协同数据采集与治理平台。建议联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专业数据服务公司,打造全省统一的金融数据采集与治理平台。高校科研团队负责研发先进的数据采集算法与治理模型,提升数据质量与可用性;金融企业按统一标准提供内部业务数据;专业数据服务公司承担数据清洗、脱敏、标注等工作。

完善可信金融数据空间。可加快构建金融专用数据库,运用先进加密和存储技术确保金融数据安全。创建数据元件市场,将数据加工为标准化、可计量、风险可控的元件,通过交易促进其在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间的高效流通。此外,进一步完善数据产权登记平台,明确数据元件权属,提供合法交易凭证,推动金融数据市场化。

制定金融数据分级分类确权指引。基于全省健全公共数据管理机制,建议江苏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多部门制定金融数据分级分类确权指引,企业拥有自身金融数据所有权,在合作时明确数据使用权和收益权;个人对敏感信息享有绝对控制权,对消费行为数据有知情权和收益权,使用需经授权。

场景拓展:开放全域应用场景开启金融创新新局面

稳固的数据根基搭建完成后,数据价值亟待在广阔应用场景中释放。在江苏构建“数据+金融”生态链进程中,拓展全域应用场景,实现数据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生态链蓬勃发展的关键。江苏通过创新数据驱动的金融产品、建立有效的场景创新激励机制,逐步开启数据金融应用新局面。

加快数据金融创新。可开发基于数据要素的多场景金融创新产品,如利用多维度数据构建小微企业信用评估模型以解决“融资难”问题,基于用户行为数据打造个性化财富管理方案以提升服务精准度。

建立场景创新激励机制。对成功落地且成效显著的应用场景,可给予政策支持。同时,加强数据应用成果的推广复制,形成“场景创新—市场反馈—迭代优化”的良性循环,使数据要素在应用中充分释放价值,反哺数据供给与交易环节,推动整个生态链市场化运转。

强链活链:培育多层次经营主体丰富金融工具供给

要让生态链持续高效运转、充满活力,需激活经营主体,畅通数据金融循环。通过多方协作搭建数据流通桥梁、完善流通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循环、健全支撑体系创新数据交易模式,江苏才能充分激发各经营主体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数据要素在金融生态链中高效流转与价值最大化。

多方协作共建数据流通桥梁。建议推动金融部门、机构、科技企业等数据持有方建立“数据供给联盟”,明确各方在数据采集、清洗、脱敏等环节的权责。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供优质数据资源;金融机构加强对数据流通技术的研发。

构建完备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加强金融数据采集与存储技术研发,提高数据质量;优化数据处理与分析,挖掘数据价值;完善数据交易与应用,推动数据要素的市场化运作;强化各环节协同,形成完备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

完善流通交易支撑体系。可依托省级统一的金融数据交易平台,引入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降低交易双方信任成本;建立数据交易“负面清单”,明确禁止交易的敏感数据类型,对跨境数据交易实行“备案+审查”双轨制。在交易模式上,可持续拓展“数据信托”“数据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形式,实现数据价值市场化流转。

(作者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江苏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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