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司函〔2025〕697号)及我省有关通知要求,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统筹,优化补贴政策和资金支持机制
(一)按照国家统一明确的补贴范围和标准实施以旧换新政策。2026年继续采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与省、市(含沈抚示范区,下同)按比例配套资金的方式,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按照国家统一明确补贴品类和标准的总体要求,我省围绕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四个领域(以下简称全国统一的四个领域)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对全国统一的四个领域,各地不得自行变更补贴品类、调整补贴标准。
(二)确保均衡有序使用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各地要结合资金总体规模和各版块消费特点,科学合理制定补贴资金使用和兑付计划,要按月均衡使用,分版块制定每月、每周的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并将资金使用计划上报省商务厅,要确保每月1日均启动补贴资格申领活动,严格按计划把控资金使用节奏,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平稳有序实施。各地可结合实际,在重要节日等消费旺季适量增加资金安排数额,充分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拉动消费的溢出效应。
(三)规范补贴审核和资金兑付。鼓励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当地产生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订单进行专项审核,提升订单审核效率和质量。在做好风险防控前提下,各地商务部门可结合实际,采用预拨部分资金、滚动拨付资金等方式,简化资金审核流程,加快拨付进度,减轻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垫资压力,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及时全部完成兑付。
二、结合地方实际,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发展
(四)支持地方自主实施补贴政策。对省、市安排的配套资金,若用于支持全国统一的四个领域,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组织实施方式等需按照全国统一要求执行。此外,允许各地区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使用省、市安排的配套资金,自主合理确定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组织实施方式等,鼓励优先支持能效、水效、环保水平高的产品。对中央下达的支持资金,除用于执行全国统一的四个领域补贴政策之外,各地还可用于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各地要参照全国统一的四个领域补贴政策,合理确定相关品类的补贴比例和额度,防止盲目扩围扩品导致补贴泛化、碎片化,自主确定品类须制定精准的补贴实施方案,报省商务厅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把握重点支持方向。各地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自主制定实施的补贴政策,鼓励重点支持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各地要强化标准牵引,结合相关部门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标准制定和产品智能化等级认定等情况,合理确定补贴品类,并将补贴品类、补贴标准、计划投入资金额度等有关情况上报省商务厅。
三、提升精细化水平,推动补贴资金高效直达
(六)迭代升级补贴信息系统。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连通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数据,支持地方规范高效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工作。各地商务、财政、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推动数据互通,建立完善本地区补贴信息系统,按有关要求推动央地两级信息系统高效直联,加快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数据汇集共享,提高补贴资金监管效能。
(七)明确组织实施原则。各地自主实施的补贴政策,要符合国家和省级关于补贴品类、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总体要求,按照市级申报、省级审核的方式,合理有序实施。各地要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发展,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倾斜等方式,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
四、加强合规管理,防范骗补套补行为
(八)完善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各地要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不得限制中小企业参与。各地要建立统一规范、“有进有出”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及时公示参与经营主体名单;要常态化开展订单信息比对、资金流向监测、实地核查核实等工作,根据合规经营情况,动态调整参与经营主体名单。
(九)加强产品价格和质量监管。各地要完善产品销售价格备案、承诺和公示制度,未履行价格备案、承诺和公示制度的经营主体和产品不得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严防以次充好、以旧充新、销售假冒伪劣或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加强重点风险防范。各地要健全参与补贴活动商品的售价监测机制,对违反产品销售价格备案有关要求、“先涨价后补贴”的商品,不予核销补贴资金。各地要配合省级以旧换新平台,推广实名认证、商品编码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加强相关信息真实性、唯一性校验,防范冒用他人补贴资格、违规重复领取补贴等行为。强化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通过“内部串货刷单”、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加强补贴审核和资金兑付全过程监管,及时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商务厅。
五、健全组织保障,提升政策实施质效
(十一)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和补贴信息交互核查,联合开展巡查检查和打击骗补套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十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地要建立健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聘请第三方单位参与补贴审核,提升资金管理专业化水平,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强化宣传解读和活动推广。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与打造“购在中国”品牌深度融合、协同发力,突出重点领域和品类,兼顾城乡消费市场特点,联动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全国家电暨数码和智能产品消费月”“人工智能进万家”等绿色智能消费主题活动,为群众享受补贴创造场景、提供便利。各地要创新举办以旧换新专场促消费活动,加强新品推介、供需对接,因地制宜打造典型智能终端体验式消费场景,结合当地实际,推动补贴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展会,持续提升惠民政策知晓度、影响力;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职责职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压实工作责任。要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管理和政策实施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把握重点支持方向,因地制宜自主合理制定补贴政策,明确任务分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落实。
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
2026年1月20日
编辑:张靖宇
校对:韩旭
责编:吴溪 冯心
审核:张增娇 安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