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秀 街坊秀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坊资讯 »

预付式消费退卡难怎么办?最高法新规预付卡7日内可无理由退款

转自:荔枝新闻

【#预付式消费退卡难怎么办#?#最高法新规预付卡7日内可无理由退款#】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商家发行预付卡时,合同中“收款不退、丢卡不补”等霸王条款无效,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7天内享有无理由退款权。若商家经营地址变更给消费者造成不便,消费者也可要求退款。此外,解释规定商家不得限制消费者转卡或收取转卡费,消费者转让预付卡只需通知商家。对于商家跑路问题,若加盟店以总店名义发卡跑路,消费者可要求总店承担责任;若商场未审核发卡商家资质导致商家跑路,消费者可要求商场担责。跑路商家将面临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消费者举证难问题,解释明确商家在纠纷中需主动提供合同文本及消费次数,否则承担举证不利后果。这一司法解释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街坊秀 » 预付式消费退卡难怎么办?最高法新规预付卡7日内可无理由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