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6-00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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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的“吴相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余元堂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接替吴相仁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提案,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吴相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选举余元堂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选举余元堂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经吴相仁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需要本公司股东知悉的其他事宜。吴相仁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吴相仁先生已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副董事长吴相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6-00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余元堂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并同意余元堂先生接替吴相仁先生担任饭店政策执行委员会委员。
二、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三、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骆伟德先生及梁小丹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6-00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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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汝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9人。公司董事长赵汝泉先生、副董事长吴相仁先生、董事郎宽女士及邢诒鋕先生、独立董事李朝鲜先生、张祖同先生、张学兵先生及梁伟立先生、职工董事梁小丹女士列席会议;执行董事盛秋平先生及郭惠光女士、董事黄小抗先生及阮忠奎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峰先生列席会议。
3、公司总经理支陆逊先生、副总经理蔡宁玲女士及胡燕敏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吴相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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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选举余元堂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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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选举骆伟德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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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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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凤敏、蔡思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