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30日
至2026年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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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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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1月27日、2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
联系电话:0571-56928512
邮箱:ir@pinming.cn
联系人:高志鹏、王倩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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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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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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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选举职工
代表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于建筑行业,面向“数字建造”的对象和过程,提供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应用化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满足各方在成本、安全、质量、进度、信息管控等方面的信息化需求。本次董事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且18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章益明先生、莫志鹏先生及职工代表董事陈飞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章益明先生、莫志鹏先生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陈飞军先生申请辞去职工代表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章益明先生、陈飞军先生继续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莫志鹏先生经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沈琴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沈琴华先生辞职后将担任公司高级顾问,继续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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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章益明先生、莫志鹏先生和陈飞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此外,章益明先生、陈飞军先生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沈琴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沈琴华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琴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补选董事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郭炜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董乐女士、李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炜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三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如下:董乐、李未、郭炜炜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郭炜炜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莫志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莫志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此次董事改选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如独立董事候选人郭炜炜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职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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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郭炜炜任职生效前提为《关于选举郭炜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董乐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曾任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现任北京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间接股东北京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未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曾任职于英国巴克莱银行投资银行部、汉能集团、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现任北京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产业平台-通智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未先生通过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6.25%。李未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炜炜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博士后。现任同济大学自主无人系统科学中心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炜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莫志鹏先生,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16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营销中心销售经理、区域销售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投资部投资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莫志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莫志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莫绪军先生之子,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