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市市监处罚〔202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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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处罚种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依据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和小食杂店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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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