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标准海菱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
●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 资助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含)
● 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
● 资助利率:利率3.25%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进展提示:已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和抵押合同,本次发放900.00万元。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标准海菱委托贷款的议案》,为有效推进并保障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海菱”)清算退出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投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向标准海菱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委托贷款,专项用于清算工作,根据清算进展及实际需要分阶段发放,利率3.25%,期限不超过3年(可提前还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标准海菱以自有厂房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59、2025-062号公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署《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现金管理电子委贷总协议》的基础上,公司、标准海菱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于2026年1月9日签订《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现金管理电子委贷子协议》,通过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现金管理电子委贷平台办理向标准海菱提供委托贷款的业务,主要内容如下:
委托人(甲方):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
受托人(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委托贷款额度:3,00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月8日。
委托贷款用途:乙方须将提款用于归还存量贷款、安置职工、清算期间税款及费用等,乙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委托贷款利率: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3.00%至3.50%,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委托贷款放款:在丙方搭建好现金管理电子委贷平台后,甲方即可利用现金管理系统的放款功能进行放款。
违约责任:当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停止或终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提取的任何款项,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乙方依法应承担的其它费用,同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乙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乙方停止偿还其到期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债务;乙方擅自改变贷款资金用途等。
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委托贷款担保:公司与标准海菱于2026年1月9日签订《抵押合同》,以标准海菱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书林路850号的房产向公司设定抵押。
根据标准海菱的实际资金需求及放款安排,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已发放委托贷款900.00万元,年利率为3.25%,用于标准海菱偿还现存900.00万元银行贷款。后续待公司取得抵押权登记证明文书,根据清算进展及实际需要分阶段发放剩余委托贷款。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3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其中向控股子公司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6,500.00万元委托贷款已逾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036、2025-028号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