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旨在公司完成H股发行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后,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其符合境内外双重监管要求。核心修订内容包括明确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以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具备会计专业资格;规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常居香港,且所有独立董事须满足联交所的独立性标准。规则细化了董事会会议召集、通知、提案、表决及记录等程序,特别强调了关联交易审议中的回避表决机制以及对临时提案的严格审议程序。此外,规则明确了董事会决议及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该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届时原规则自动失效。此次修订标志着浙江京新药业为推进H股上市,进一步与国际公司治理准则接轨的重要一步。
浙江京新药业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适配H股上市后治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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