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谭天怡 李玲
近日,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技术攻关、产业生态与基础支撑三大维度,系统勾勒出我国数据科技创新的发展路径。《实施意见》不仅是我国在全球数字竞争中对技术定义权的重要落子,更标志着数据要素化进程进入全新阶段——从推动数据流动与应用,转向培育数据价值生成与迭代的原生能力,真正激活新质生产力的“数据引擎”。
理解此次政策深意,首先要厘清“数据科技”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概念。与传统源于学术的“数据科学”不同,“数据科学”侧重于从数据中提取洞察,而“数据科技”瞄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贯穿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全链条技术体系。这背后是一场范式转变:数据不再仅仅是被动分析的“客体”,而是需要被主动设计、系统性“生产”和“运营”的关键生产要素。这意味着,我们正从数据作为业务流程副产品的“消费时代”,进入将数据视为主产品、以持续创造价值为目标的 “数据价值原生时代”。
若将2023年以来的数据相关系列政策视为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的“大厦蓝图”,那么《实施意见》正是着力夯实其最底层的“技术地基”。此前政策多聚焦于制度设计与场景牵引,为市场建立规则、激发需求,但产业发展过程中支撑数据可信、高效流通的底层技术仍存短板。《实施意见》标志着战略重心向攻克底层技术下沉——唯有实现自主可控的技术突破,才能真正实现数据低成本、高可信的跨域流动,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铸就坚实筋骨。
然而,数据底层技术研发具有投入大、周期长、标准先行、生态协同要求高的特点,非单一企业所能承担。因此,《实施意见》通过布局从基础研究、概念验证到中试基地、检验检测的全链条创新平台,旨在以举国体制为行业提供关键“技术公共品”。这相当于为“种数据”的时代统一提供“种子”(基础算法与软件)、“农具”(专用硬件)与“种植规程”(标准协议)。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标志着数据科技进入源头创新驱动的新阶段。技术路径将从集成应用转向核心自主研发,投资逻辑也将更青睐长期深耕算法、芯片等“硬科技”的实体。生态格局则从“平台中心化”逐渐演变为“网状专业化”。在统一技术基座之上,将涌现大量专注于数据质量、合规审计、资产评价等环节的专业服务商;基于“可信数据空间”的协作模式,也将弱化单一平台垄断,转而强化那些具备深度场景与行业知识的“链主”企业的生态组织者角色。
面对新阶段,企业需重新审视自身在“技术、数据、场景”三维坐标中的战略定位,并回答一个根本问题:在“种数据”的价值原生时代,你究竟是提供核心工具的技术方、贡献原始资源的数据方,还是负责增值运营的服务方?
在全球数据流通日益依赖少数技术栈的背景下,中国打造自主可控的“技术基座”,不仅关乎发展主动权,也关乎国家安全与未来竞争力。近期召开的全国数据工作会议已将2026年定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而《实施意见》正是提前布局的“育种基地”,已划定明确目标:2027年实现阶段性突破,2030年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机遇之窗已经打开,市场进入战略关键期。唯有真正理解从“挖数据”到“种数据”的范式迁移、在全新生态中找准定位的企业,才能在这场以数据科技为核心的新赛道上赢得未来。
(注:作者分别为广州数据交易所高级研究员,广州数据交易所品牌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