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新华网天津1月2日电 题: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除了“防”还得“疏”
新华网记者白佳丽、杨文
临近年关,一则居民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楼梯间,被罚款200元的消息,引发广大网民关注。严格执法、依法处罚,是守住安全红线的必要之举。但处罚只是手段,绝非目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指出,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如同在楼中家中放置一颗不定时炸弹,过去血的教训已经太多。
近年来,很多地方探索运用智能设备等新技术,有的在楼门口安装智能摄像头,有的居民楼电梯加装了阻车器,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但除了严防死守,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还得用心疏解居民需求。
电动自行车已是亿万人日常出行的“腿”,其停放和充电需求是刚性、普遍的,这一庞大而合理的民生需求必须正视并妥善回应。化解进楼入户风险,先要系统化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建够停车棚,设好充电桩。这需要规划、消防、社区、物业乃至企业多方协同。
“防”是底线,“疏”是关键,唯有将严厉的“防”与人性化的“疏”紧密结合,方能化解老百姓“最后一米”的停车充电焦虑,让电动自行车上不去楼,老百姓也不想让它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