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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大检察官访谈|推动法律监督新格局走深走实

推动法律监督新格局走深走实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天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凤超

天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凤超(左二)带队到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题调研,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精准把握服务重点。

2024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到天津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天津发展指航定向。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天津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天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注入强大动力。

天津市检察机关如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谱写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日前,记者专访了二级大检察官,天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凤超。

记者:前不久,天津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您在会上结合天津检察实际,就如何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领学阐释,请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

陈凤超: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天津市检察机关坚持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持续用力,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引导干警多维度、多层面思考理解。

我们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引导。一是教育引导干警在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法治在“十四五”时期重大发展成就中发挥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特别是要结合五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着力抓实理念变革、制度建设、能力提升、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有力服务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改革创新态势,不断增强检察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教育引导干警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平安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战略部署,特别是要深刻领会全会提出的“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重要要求,进一步从法治侧、检察侧全面理解领会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始终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更加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三是教育引导干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天津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相结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切入点、突破口,以更加精准高效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

记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目标任务,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天津市检察机关如何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

陈凤超:天津市检察机关将坚持抓重点、优举措、重实效,主动融入大局、找准定位,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要精准把握服务重点。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协同防控、防范化解等机制,共同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决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办案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着力服务美丽天津建设,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深入践行“以文润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和英烈纪念设施及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助力“津派文化”传承、焕新。

二要不断优化检察服务举措。天津市检察机关围绕天津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连续三年出台文件,以精准务实的检察举措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大局。下一步要一体统筹三个文件落实,形成系统化、项目化持续推动的工作局面。同时要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加强检察侧调查研究,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提出新的务实检察服务举措。

三要着力提升服务实效性。坚持创新方式方法、依法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司法需求,立足职能找准抓手,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自觉把服务大局要求融入检察办案各环节,切实将办案效果转化为服务发展的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有针对性加强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群众工作本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本领等。

记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即举办大检察官研讨班。您在研讨班上介绍了天津市检察机关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构建党委领导下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的情况,您能否再重点谈一下这方面的工作和下一步打算?

陈凤超:近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构建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作为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关键举措,积极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逐步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人大政协有力支持、政府各方积极配合的生动局面,重视监督、支持监督的工作体系不断巩固深化,法律监督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我们坚持把机制建设作为构建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的有效抓手,着力构建依法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的良好工作体系。积极对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依靠党的领导夯实监督工作格局基石。与天津市委政法委联合制定《关于完善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协同机制的实施办法》,成立协同办公室,选派骨干常驻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中心,推动机制常态化运行,先后在刑事“挂案”清理、看守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治理等工作中取得实效。积极对接人大监督,推动法治监督体系创新发展。建立“人大+检察”协作机制,推动人大执法检查、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及时衔接转化,紧盯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将检查发现的222件问题线索纳入助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专项监督,服务保障上海合作组织峰会胜利召开。积极做实“府检联动”,促进构建共治格局。与应急管理、税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治理体系。特别是加强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审计部门移送线索逐年增多,联合治理医保基金“失血”问题,避免6.29亿元资金流失,追回资金3.15亿元,基金结余比2024年增加21.25亿元。同时,还积极深化与纪检监察监督、法治督察的协作配合,推动法律监督新格局走深走实。

下一步,天津市检察机关将坚持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以检察内部格局的完善促进法律监督外部新格局的构建,将这一“天津经验”传承好、发展好。一是推动法律监督理念变革,倡导“寓治理于办案全过程”的理念,建立“诉讼办案、风险防控、推动治理、明晰责任”一体化四维度全流程办案机制,以机制创新推动理念落实。二是细化实化司法权责,落实检察办案职权和办案责任“双清单”,做到放权与管权相结合,以制度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是探索智慧支撑,积极研发办案辅助应用系统,为做实“四个维度”融合衔接、一体落实“三个管理”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有效释放检察生产力。

天津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更开放的思想、更高远的境界去认识和把握法律监督问题,推动监督精神、监督理念、监督能力、监督作风实现新的转变,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不断展现新气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报记者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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