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近日发布收购报告书,宣布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间接控制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股票代码:002670)41.69%股权,成为国盛证券新的实际控制人。此次收购源于江西省交通厅将其持有的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交投”)90%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资委,导致江西省国资委对国盛证券的间接持股比例显著提升,且因属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本次收购前,江西省国资委已通过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国盛证券234,310,28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11%。收购完成后,通过新增控制江西交投(国盛证券控股股东)90%股权,江西省国资委合计通过江西交投、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国盛证券806,733,72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69%(按截至2025年12月5日数据)。国盛证券的控股股东仍为江西交投,实际控制人则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
本次股权变动的核心环节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11月1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将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划转至省国资委的函》(赣府厅字〔2025〕41号)批准,江西省交通厅于2025年12月22日与江西省国资委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江西交投90%股权无偿划转给江西省国资委。由于本次划转导致江西省国资委间接拥有国盛证券权益的股份比例超过30%,但属于经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已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江西省国资委在收购报告书中表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国盛证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对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或重组、调整现任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明确计划。本次收购不涉及对国盛证券资产、人员、财务、业务、机构的调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收购人与国盛证券之间亦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对关联交易亦无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报告书披露,江西省国资委通过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3月7日减持国盛证券股份,相关事宜已由国盛证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60)。
本次收购前后,江西省国资委对国盛证券的间接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 收购阶段 | 控制路径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收购前 | 通过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4,310,282 | 12.11% |
| 收购后 | 通过江西交投、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06,733,729 | 4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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