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 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王石磊
12月12日 星期五 雪
22时,在范庄人民法庭调解室内,看着一起离婚纠纷执行案的双方当事人如释重负地离开,我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
这起离婚纠纷执行案的执行依据为一份法院在2016年作出的裁判文书。通过关联案件检索,我发现自今年7月份开始,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相继产生了3起执行案件以及2起诉讼案件。两人互为申请人、被执行人,以及原告和被告,这些案件围绕返还彩礼、返还嫁妆与申请抚养费等展开。
鉴于多起案件间存在极为紧密的关联性,我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剖析两方之间矛盾冲突,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并与其他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沟通。最终,在梳理清楚争议焦点的基础上,我与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会见时间,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实质化解双方纠纷,实现“一揽子”化解5起案件的效果。
“今天雪太大了,我们去执行局的路上太危险了,实在不行改天吧。”天公不作美,约定调解的时间,天上却下起了大雪,而双方当事人均居住于东部梨区,距离县城路途较远,申请执行人给我打来电话,要求推迟会见时间。
“约定了今天,那就今天吧!”鉴于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缺乏信任基础,而且双方好不容易同意调解,为避免“夜长梦多”,我仍争取将调解时间定在了今天,“你知道范庄法庭位置吗?那里距离你们住所地较近,我现在就往那里赶,请你务必按时赶往范庄法庭,咱们在那里见面。”
寒风凛冽,大雪纷飞。我和另外一名执行干警冒雪驱车前往范庄法庭。
18时,调解开始,申请执行人紧攥判决书,眉头紧锁,“这判决我不是不认,但是对方也必须履行他应当承担的义务,这么多年来……”
我耐心倾听当事人多年来矛盾的根源,待当事人情绪逐渐平复后,便围绕双方互负义务开展劝解,“你的付出我们理解,判决是建立在事实与法律基础之上,但是你们要明白,在双方互负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大家各退一步才是最优解。”
为了更有说服力,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类似判决案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对比讲解,“你看,这个案例中的当事人情况与你们相似,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双方达成和解,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从激烈对立到各抒己见,再到达成和解,这场持续到深夜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针对2起在诉案件,双方均放弃对另一方的诉求,撤回起诉;针对3起在执案件,男方向女方支付9000元,同时案涉嫁妆、彩礼及计算到今年9月的抚养费、共同债务均视为履行完毕。至此,双方当事人所涉的5起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
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聚焦群众实质诉求,避免程序空转,这也许就是“如我在诉”理念在具体案件中的体现。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如何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那就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法院干警要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通过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实现共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