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953,证券简称:震裕科技)于2025年12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仅收到1份监管函,涉及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公告称,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上述信息。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关于监管措施,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1份监管函。2022年5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83号),指出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将503.8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招聘管理费用及员工福利,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形,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0年修订)》第6.3.5条的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面自查,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修订后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后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规范运作,上述问题未再发生。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 收到日期 | 监管机构 | 监管类型 | 涉及金额(万元) | 违规事由 | 整改情况 |
|---|---|---|---|---|---|
| 2022年5月24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监管函 | 503.86 | 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支付招聘管理费用及员工福利)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还全部款项,完成全面自查并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后续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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