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8期)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7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767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惠州市惠城区成福食品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合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鸭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清远清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鸡中翅(肉制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廉江市城北万客来天天见超市销售的标称南京泡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豉油皇鸭掌(香卤味)(辐照食品)和辣卤鸭掌(香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新华如饮用水服务部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宝源达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岗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深圳市水润八荒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天赐饮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宝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深圳市坪山区百林泉广源水站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美地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麻涌高鹏云吞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广东筠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斋肠,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有菱感(广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柿柿顺(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茂名高州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麦利尔蛋糕店销售的黄豆芽,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深圳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黄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韶关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龙牙百合(大片)(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星城店销售的耿记铁棍淮山(蔬菜干制品)和耿记龙牙百合(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东莞市麻涌灿记饮食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