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大力推进美丽甘肃建设
陈增帅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我们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七地一屏一通道”建设中主动作为,为推进美丽甘肃建设注入强劲的生态动能。
树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意识。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政治保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作为底线任务,围绕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和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不断巩固拓展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持续推进重金属和尾矿库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治理重点任务,常态化加强省级层面跟踪督查,确保各方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督察督政职能,健全完善定期调度和督查督办机制,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牵引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合力。
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快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和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改善甘肃全域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继续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现代农业、打造核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推动有色冶金、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等方面持续发力。三是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和资金投入机制。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支持生态环境有关经济政策,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资金投入,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生态环保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等方面的环境基础设施,构建覆盖城乡的污染防治综合保障系统。四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聚焦祁连山、长江上游、环秦岭地区、河西走廊内陆河流域生态保护以及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开展水体及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非法处置倾倒、涉氟涉酸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积极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遥感无人机、用电用能监控等智能化技术手段,24小时监控企业排污情况,实现差异化监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的企业降低监管频次,做到“无事不扰”。五是优化服务方式,打造绿色营商环境。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对符合“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条件的企业依法不予处罚。开展进企业帮扶指导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举办专题培训班、理论政策宣讲会、“全国生态日”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弘扬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治沙群体的当代愚公精神,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创新开展社会宣传,广泛推动社会参与,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民行动体系,让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全民的自觉行动,齐心协力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甘肃。
作者为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郭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