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冯一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161,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12%;董事兼副总经理谢高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7,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31%。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披露了《京华激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冯一平女士、谢高翔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合计将减持不超过1,434,200股的本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一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0%;谢高翔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5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3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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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6,456,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254%。其中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冯一平女士持有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2950%的股份。除上述表格直接持股数外,冯一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812,205股,合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5.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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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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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